· 二戰時期新加坡街頭的日本軍隊
日本人更嚴苛的管制帶來的效果,李光耀印象極為深刻:
(日據時期)黃昏過後人們開始在區內巡邏,直到天亮。他們拿著棍棒,不過是做做樣子。因為刑罰太重了,沒有犯罪事件可以報告。有人主張對待和懲罰罪犯應該從寬,認為刑罰減少不了犯罪,我從不相信這一套,這不符合我在戰前、日治時期和戰後的經驗。
人們談李光耀的治國理念,總會強調他受到了深刻的英國教育影響,但他本人在回憶錄中卻認為:三年零六個月的日治時期讓我學到的東西,比任何大學所教的來得多。
新加坡獨立後迅速騰飛,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如果新加坡經濟上的巨大成功可以被歸因為嚴刑峻法的成功,而這種治國思路的源頭似乎不難追溯。
李光耀在自己的回憶錄中寫道:
我知道,關於誰說了算,誰能使人民改變行為,甚至改變效忠對象的爭論,是由日本槍炮、日本軍刀和日本暴行解決的。我說過,他們首先要人們服從,這一點,他們做到了;接著,便是強迫人們作出調整,接受日本人會長期統治下去的前景,讓子女通過接受教育,適應新制度以及新制度之下的語言、習慣和價值觀,使自己變得有用,能找飯吃。
所以,在聽人談及新加坡的先進治理經驗時,一定不能忘記它背後凝聚的李光耀先生的經驗和教導:人民是需要嚴厲管制的。
參考文獻:
1. 李光耀:《風雨獨立路——李光耀回憶錄》,外文出版社1998年版。
2. 新加坡CRIMINAL PROCEDURE CODE
3. Thomas McClendon,Whippingboys:
South Africa’s limited reform of judicial corporal punishment in the1960s and 1970s
4. 香港懲教署官方網站
5. 中國青年自述在新加坡受鞭刑經歷:
http://news.sina.com.cn/c/2004-06-17/100934406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