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新加坡的鞭刑,那可真是讓人聞之色變的存在...
不久前,一名日本男子因性侵新加坡女生並傳播相關視頻,最終在新加坡被判了17年半的監禁,外加20鞭的鞭刑,成為第一個被判鞭刑的日本人。
那麼,在新加坡哪些行為會招來鞭刑呢?
鞭刑在新加坡是合法的體罰,分為六種情況:司法、監獄、軍事、感化院、學校和家庭/私刑。
新加坡的司法鞭刑與鄰國馬來西亞和汶萊類似,都是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
1965年新加坡獨立後,鞭刑條款被保留並擴大了適用範圍,增加了可適用鞭刑的罪行。
在所有情況下司法鞭刑是最嚴重的,只適用於50歲以下、身體狀況適合的男性罪犯,涉及的違法行為範圍非常廣泛。
即將受鞭刑的犯人並不知道刑罰何時執行,只知道會在定罪後三個月內進行,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雖然鞭刑不會公開執行,但新加坡設有專門的「鞭刑室」。
犯人是排隊受刑的,這意味著其他人要聽著慘叫聲等待自己的刑罰,非常折磨人。
受刑時,犯人會被脫光衣服,裸身綁在「A」字型刑架上,固定成屁股翹起的姿勢。
為了保證犯人的生命安全,會有醫療人員和監獄長官在場監督。
鞭刑使用的是藤條,長度1.5米,直徑不超過1.27厘米,但比尾指粗。
行刑前,藤條會消毒並在水中浸泡一晚以保持柔韌性,犯人一次最多只能接受24鞭。
行刑官站在離犯人1.5米遠的地方,確保每一鞭都打在屁股上,不會傷及其他部位。
行刑官都是經過精心挑選的,大多數有武術背景,每一鞭都必須用盡全力。
如果鞭數太多,會換人執行,確保每一鞭都有「質量保證」。 鞭打後,犯人的屁股上的皮膚會裂開,變得鮮血淋漓,甚至脹大兩倍。
鞭刑過程中,有人會昏迷和大小便失禁,醫護人員會將他們弄醒,除非生命受到威脅,否則刑罰會繼續。
新加坡法律中有超過40種罪行可適用鞭刑,包括綁架、暴力搶劫、團伙搶劫致人死亡、嚴重身體傷害、非法吸毒、破壞公物、騷亂、性侵犯、非法持有武器等。
對於強姦、非法走私或販賣毒品、非法貸款等罪行,鞭刑是強制性的。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公司犯罪,男性員工也可能受牽連被判鞭刑。
例如,非法進口、運輸或銷售危險煙火的公司經理或老闆會被判強制性鞭刑。
許多人誤以為在新加坡售賣或食用口香糖會受到鞭刑,這是錯誤的。
新加坡雖然禁止進口口香糖,但從未將其定為適用鞭刑的罪行,非法進口口香糖最多只會被罰款。
同樣的,在新加坡亂扔垃圾、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共廁所會被罰款,但不會被判鞭刑。
鞭刑對象僅限男性,女性或生理性別為男性的跨性別女性接受性別重置手術後可免受鞭刑。
10歲以上的青少年犯罪也會被鞭,最多10鞭,但可以「分期受刑」,每次最多打三次。
50歲以上的犯人或有嚴重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的犯人可以免受鞭刑,但刑期可能會延長最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