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14歲女生帶美工刀上學,驚揭幕後推手竟是母親,並自爆和11歲妹妹從小看色情片對方也沒管,兒童保護服務處介入,法官認為兩姐妹面臨道德危害,下令另住他處。
根據青年法庭判詞,兩姐妹還有個11歲弟弟,父母2021年離婚,3個孩子跟著母親住,父親有探視權。
兩姐妹的學校在2022年9月19日上報當局,指姐姐稱母親在家抓她頭髮拖著走,還重複地打她頭。
校方也指姐姐稱在學校被欺負,母親就鼓勵她帶美工刀上學,她也拿美工刀恐嚇同學。
14歲長女稱在學校被欺負,母親竟鼓勵她帶美工刀去學校。(示意圖)
姐姐還自曝,已經看了3年的色情片,妹妹則說5歲時姐姐介紹她看色情網站,兩人不僅清楚記得不同網站的網址,還記得色情片的內容。
調查也發現,兩姐妹都有割腕自殘的問題,幼女曾打過母親導致對方報警,而兒子因母親疏於看顧,煮東西時燙傷大腿,還被大姐打過。
法官認為母親疏於照顧兩姐妹,兩人在這期間也面對道德敗壞的風險。不過母親推卸責任,反指是丈夫給女兒購買膝上型電腦、手機、大型電腦螢幕等才造成這種情況。
針對虐待孩子一說,3個孩子的父親反對此說法,法官也相信父親關心女兒,而當局也缺乏證據證明母親傷害孩子,孩子也沒有精神創傷或抑鬱的症狀。
青年法庭隨之諭令14歲長女進入陳樹南衛理公會兒童之家12個月,11歲幼女到瑪麗蒙中心12個月,11歲兒子可留在母親身邊,但必須接受12個月監督。
另外,父母也得配合專業人士接受輔導及其他培訓,增強他們教育子女的技能。母親不滿裁決,上訴高庭被駁回。
高庭判詞披露,朱漢德法官指,母親認為青年法庭的裁決是基於學校輔導員所述,但對方說的都是「道聽途說」,不可信,且稱他們是「撒旦」(Satan)。她也稱在兒童保護服務處介入後,姐妹倆的身心和課業都越來越差。
法官則指母親的說法毫無依據,也無法證明孩子的成績走下坡,指孩子或許只是在適應新環境。
母親在書面陳詞中影射兒童保護服務處或社工疏於照顧且虐待兩姐妹,導致長女出現黃疸皮膚、在學校摔倒膝蓋淤青,以及在學校吃過量的止痛藥。她指幼女也出現皮膚問題。
但法官指母親沒法證明是兒童保護服務處或社工疏忽造成,反之,社工已因兩姐妹的皮膚問題帶她們求醫。
母親在庭審中稱因提出的問題沒有得到答案,將不再接受輔導。法官認為,由此可見她並沒有反省自己的育孩方式。幼女則曾表示,若送她回家就會自殺。
朱漢德法官因此覺得,兩姐妹被另外安排住所是更好的選擇,因此駁回母親的上訴。
高庭判詞提到,母親在朱漢德法官宣讀裁決後在庭上謾罵,稱自己的母親半年前離世,兩個女兒若被帶走也會是同樣的下場,並稱「我不是來玩的,是來救命的」。
朱漢德法官認為,接受輔導是母親首要進行的事,才能接女兒回家長住。
孩子父親同意兒童保護服務處的建議,認為一切的安排都是為了孩子,幼女和弟弟也接受安排。唯獨長女,她反對上述安排,希望能回到母親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