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先生指自己咬到直徑約0.5公分的小石頭,咬到石頭後門牙有裂痕。(早報網圖)
(新加坡訊)食客稱吃泰式炒粿條咬到小石頭,索賠7500元。攤販稱約見食客不果,指對方沒看牙醫卻要賠償,還鬧上法庭,擔心影響聲譽。
一名食客沈先生(25歲)指他去年9月22日晚上約7時,在盛港的一家泰式餐攤位買炒粿條後,吃到直徑大約0.5公分的小石頭,導致門牙疑有裂痕,口腔受傷。
《新明日報》記者走訪時,攤位負責人指食客當時打包食物,隨後發來短訊說吃到小石頭,於是他要求與這名食客見面。
「但他一直拒絕,說自己不舒服。」
攤販還說,經過調查,他發現攤位食物沒問題,因此決定讓食品局處理。
攤販說,食品局人員上門檢查但並未發現問題,食客卻一直要求賠償。雙方去年11月4日上小額索償庭,食客要求約7500元賠償,其中包括超過5000元的牙診費。
「他並沒有去看牙醫,也沒去看醫生。這些數字都是網上查詢到的。」
他認為對方要求不合理,說法也有疑點,因此不同意賠償數額。「法官建議我們庭外協調。」
攤販指食客去年12月又發電郵向他索償。
「他要求超過7000元的賠償,並說如果我一周不回復將採取法律行動。
「我們已為此事操心數個月,也擔心影響生意。」
食客沈先生同樣拒絕與記者見面。他通過電郵解釋說,出於經濟考量沒去看牙醫,至於索賠數額,則是在網上查詢後估算的。
當局上門檢查 未發現食品安全疏漏
新加坡食品局指檢查後並未發現任何食品安全疏漏。
食品局受詢時指,已上門檢查攤位,未發現任何與食物中異物有關的食品安全疏漏。
「我們已提醒攤販,要確保食物內沒有異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