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深經紀透露,近來有越來越多新公寓項 目買家會要求經紀給回扣,但這個做法是 違例的。(檔案示意照)
(新加坡30日訊)有業內人士指出,近期有越來越多新公寓買家要求經紀給「佣金回扣」,甚至有的獅子大開口,要經紀讓出超過一半的佣金,否則就馬上換願意配合的經紀,導致經紀兩三個月來做白工。
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新明日報》,早在四五年前就有房屋經紀為了吸引買家,將自己賺取的部分佣金以回扣方式,讓買家能夠「省一筆」。為了掩人耳目,這筆回扣通常會先轉給其他人,如買家的親友。
這樣的做法主要適用於新的公寓項目,通常發展商會給經紀1%到3%的佣金。
「回扣的做法是違反房地產代理理事會規定的。」
另一資深經紀則說,因經紀和買家都是得利者,所以非常難調查,也因此這樣的情況持續存在。
「這兩年出現的情況是,會有買家主動跟經紀要回扣,而且越來越普遍。買家會跟已經合作了兩三個月的經紀說,如果你不給我回扣,我就找其他經紀。有的經紀會擔心自己這幾個月努力白費而配合。」
資深經紀透露,曾聽聞有買家要經紀把一半的佣金給他。如果以一間100萬元(約300萬令吉)的單位計算,經紀的佣金約兩三萬元,也就是說要求1萬多元的回扣。
「我甚至聽過有買家要九成的佣金,經紀只剩幾千塊。」
資深經紀補充,大部分的經紀不會希望給回扣,但買家會施壓。有的買家甚至已經完成交易了,後來聽到買同個項目的友人在群組說經紀有給回扣,會倒回頭來要好處。
「我覺得除了經紀要停止這麼做,也有必要管制買家行為,要不然會變成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