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平均每年有2萬8500起工傷賠償索賠個案。人力部表示在過去的五年里,每年約有兩名僱主和兩名員工,因沒能履行工傷賠償法令職責,以及偽造工傷索賠而遭人力部起訴。僱主被判處最高8000元罰款或最長三個星期監禁。員工則被判監禁3個到13個星期。
人力部表示,約一半的工傷賠償索賠個案由本地員工提出,另一半是外國人。每年成功索賠的個案有2萬6800起。人力部指出過去三年,94%的個案由保險公司賠償。沒能獲得賠償的原因包括賠者撤銷索賠,索賠事項在傷賠償法令的涵蓋範圍外,以及保險公司將可能造假的個案交由人力部做進一步調查。
人力部指出,保險公司每年將約12起可能涉及造假的工傷賠償個案提交給他們調查。這家保險業者指出,公司會先根據所提供的證據來評估索賠。之後也會考慮多項因素,以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查。
英康保險企業業務總經理王英娘說:「例如我們會看有沒有異常處,好像員工繞過僱主,直接向人力部提交事故報告,在僱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在提交事故報告時有顯著延誤。另一個例子是受傷的情況,傷勢與描述的不一致。」
中小企業商會指出,很多中小企業不清楚工傷賠償法令的細節,如果遇到工傷問題可向商會求助。
中小企業商會會長洪煜說:「我們有一個會員組,都是人力資源這方面的企業,所以我們在這裡有好些資源可以幫助。從計劃策劃角度,可以把資源,保險公司這類型的東西加上一些推薦,給我們的中小型企業主動地去加強它們的內部的操作。」
另外針對沙拉店女老闆指女員工在合約結束前偽造工傷事故索賠,之後女老闆突然離世一事,人力部表示調查還在進行中,不過僱主持有有效保單。女員工在6月6日發生事故後,僱主向人力部提交工傷事故報告。針對這起索賠,僱主在6月26日和27日獲得保險公司的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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