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五年半,我國執法部門共起獲總值60億元同洗黑錢活動等犯罪所得有關的資產。
內政部、財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今天(26日)發表聯合文告表示,當中的4億1600萬元已經歸還受害者,另有10億元被充公。其餘的大部分同仍在進行的調查或法庭案件有關。
政府推出首個「國家資產追回策略」
也是財政部長的黃循財總理在出席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全體會議時宣布,為持續努力加強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為,政府制定了首個「國家資產追回策略」(National Asset Recovery Strategy)。
這個策略列明了當局從犯罪分子手中追回非法資金和資產,以及沒收這些資產或將它們歸還給受害者的綜合方法。
當局指出,全球的洗錢活動日益複雜,涉及大量非法資金在司法管轄區之間迅速流動,並影響許多受害者。

也是財政部長的黃循財總理宣布,為持續努力加強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為,政府制定了首個「國家資產追回策略」。(圖:CNA)
本地洗錢案多為跨國性質
在新加坡,相當大比例的洗錢案件有跨國性質,涉及外國犯罪行為和集團,他們採用複雜的手法,包括分層策略和數碼技術,以掩蓋非法資金的跨境流動。
因此,追回資產是新加坡反洗錢制度的關鍵支柱之一,力求阻止非法資產通過我國的金融生態系統流動,而我國仍然歡迎合法企業經商。
當局表示,要順利追回資產需要採取多方面的方針。國家資產追回策略的四大支柱側重於通過追蹤非法資金來發現可疑和犯罪活動;迅速扣押和起獲犯罪分子的不義之財;最大限度追回資產並將它歸還給受害者;以及阻止犯罪分子利用我國來隱藏、轉移或使用非法活動資產。
新加坡也通過上游防損方式,落實這四大支柱,加強國際合作以及和社區及私營部門利益相關者共同進行資產追回和損失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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