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企業是否在新加坡設有業務,只要拒絕配合,我們都會動用一切可用的法律和監管手段。」
10月19日,新加坡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尚穆根談及跨境煙霾問題時,釋放出強硬信號:政府將追查涉事企業及其背後的商業關係,必要時不排除緊急修法。總理也已指示政府對此事給予全面關注,並採取更有力的行動。
這一次,新加坡要追究的,不只是火災發生在哪裡,還有企業究竟做了什麼、誰從中獲益,以及誰應該為後果負責。
10家企業收到通知
兩家上市公司被點名

圖源:臉書
10月16日,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依據《跨境煙霾污染法令》,向7家在印尼蘇門答臘運營的企業發出預防措施通知。10月19日,通知對象再增加3家,涉及加里曼丹地區,名單擴大至10家。
這些通知並非一般性的環保提醒。相關企業須派遣消防人員撲滅火災或防止火勢蔓延、停止或不得開展燒芭活動,並提交滅火及防止火災再次發生的行動計劃。
與此同時,尚穆根點名新加坡上市公司益資源(First Resources)和布米達馬農業(Bumitama Agri),表示部分起火地點或煙霧源頭似乎與兩家公司有關,當局將進一步索取資料。
他尤其強調,企業不能只靠聲明回應質疑。
益資源此前表示,公司實行零焚燒政策,並採取了滅火措施。尚穆根要求其進一步說明:火災從哪裡發生?土地屬於誰?能否查明起火原因?企業究竟採取了哪些滅火行動?
「聲明寫得再好,也不夠。拿出證據。」 這是此次事件中,對企業最直接的要求。
當然,被點名或收到通知不等於已被最終認定違法。企業仍有權依據事實和證據作出解釋。但在監管部門看來,企業制定了什麼政策,與政策是否真正落實,是兩回事。
追責不止於起火企業,供應鏈也被查
調查正在沿著商業關係向外延伸。尚穆根透露,亞洲紙漿紙品公司(APP)向至少3家收到通知的印尼企業採購產品,當局將進一步調查相關聯繫。
新加坡環境委員會也對APP加強版新加坡綠色標籤認證實施臨時限制,要求其加強對木料供應商的防火監督,並每日提交林火應對報告。
這使企業面臨一個現實問題:即使沒有直接經營發生火災的土地,是否就與事件無關?
答案不能簡單化。採購關係本身並不等於採購方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企業與涉事供應商存在業務聯繫,相關交易、供應商管理和風險應對情況,就可能成為調查線索。
對採購企業而言,責任不能止於合同里寫明「供應商須遵守環保規定」。當供應商出現火災或違規風險,企業是否核查情況、是否要求整改、是否採取防範措施,都可能影響外界對其管理能力的判斷。
與此同時,新加坡交易所已向7家本地上市農業公司提出詢問,了解其業務與煙霾的可能關聯。銀行也被要求將借款企業可能涉及的環境與法律風險納入評估,政府還將審查相關企業是否仍符合領取津貼或獎勵的條件。
這意味著,企業面對的可能不只是調查本身,還包括投資者信心、融資安排、商業合作與政策資格等方面的後續影響。
尚穆根:不能躲在複雜的公司架構後面

圖源:臉書
此次表態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尚穆根對企業責任邊界的強調。
他表示,當局將調查涉事企業背後的大型企業集團及最終控制人,不會允許企業利用不同的公司架構逃避追查,也不會因為相關證據和經營活動發生在印尼,就認為企業可以免於在新加坡面對調查。
他還明確表示,如果企業不配合,政府將考慮採取法律、監管和經濟措施,影響相關企業的盈利、融資渠道及投資者評價;必要時,不排除緊急修訂現有法律或制定新法。
這番話背後的重點,不是企業只要與涉事公司存在關聯就必然承擔責任,而是監管部門準備進一步查明:誰實際控制相關業務,誰負責經營管理,企業是否履行了應有的責任。
對於跨國企業來說,複雜的股權結構、子公司安排和跨境供應鏈,不能替代對實際經營風險的管理。
如果企業聲稱實行零焚燒政策,就需要有相應的現場監測、火情響應和記錄;如果依賴供應商,就需要了解供應商的風險並採取適當措施;如果受到監管問詢,則需要以可核實的事實回應,而非僅靠公關聲明。
煙霾會散,但企業責任不會自動結束
截至10月20日,新加坡西部24小時空氣污染指數(PSI)仍達133點,中部為121點,均處於「不健康」水平。
煙霾何時緩解,取決於火情、降雨和風向。但新加坡政府已經明確表示,追責不會隨著煙霾消散而結束。
對企業而言,這起事件最值得關注的,是環境責任如何從土地經營延伸至供應鏈管理、企業治理和商業風險。
企業的責任,不只是聲明自己沒有焚燒,更包括在風險發生時採取行動、保存證據,並對自身管理範圍內的問題作出解釋。
調查仍在進行,最終責任有待證據確認。但從10家企業收到通知,到上市公司被問詢,再到銀行融資和政府獎勵被納入審視,新加坡釋放的信號已經相當清楚:企業不能只享受跨境經營帶來的收益,也必須認真面對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