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前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MDR集團營運長、旗下多家子公司前執行長(CEO)的鄭思華(Richard Siua Cheng Foo),因利用其公司高管身份犯下刑事背信罪,被判處66個月監禁。MDR及其子公司主營移動設備及配件的分銷與銷售業務。
作為MDR子公司的CEO,鄭思華本被賦予為公司業務目的提取移動設備及配件(「公司資產」)的權限。
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他從兩家MDR子公司非法侵占共計4,057台移動設備及配件,總估值高達254.5萬新元。這些資產被他用於謀取私利,以填補其賭博成癮的巨額開銷。
鄭思華已認罪,並被裁定違反《刑法》第409(1)(g)條——作為企業高管犯下刑事背信罪。另有四項類似指控在量刑時一併考慮。
與此案相關,Next Telecom Pte Ltd的唯一董事及股東陳耀堅(Tan Yeow Kian)因涉嫌持有鄭思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收益,被控洗錢罪,目前相關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
另一起獨立案件中,MDR旗下某子公司前銷售總監黃英明(Ng Eng Ming Peter)已於2025年8月29日因身為公司員工犯下刑事背信罪,被判處23個月監禁。
作為銷售總監,黃英明有權指示下屬提取公司資產用於業務用途。但與鄭思華如出一轍,他將這些資產私自出售以中飽私囊。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間,他共侵占價值約20萬新元的155台移動設備及配件。
黃英明同樣認罪,並被裁定違反《刑法》第408條——作為雇員犯下刑事背信罪。另有兩項類似指控在量刑時一併考量。
新加坡警方對刑事背信行為持零容忍態度,尤其針對那些身處信任與權威職位者。此類行為嚴重破壞企業治理結構,動搖公眾對商業誠信的信心。警方將堅決打擊任何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行為。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1月6日 下午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