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五年,大約800名組屋屋主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因違例出租單位或房間、閒置單位或取得私宅權益,而被建屋發展局取締。
建屋局的文告說,在這些個案中,有70個組屋單位被強制收回、330名屋主被發罰款高達5萬元,其餘400人則接獲書面警告。
文告說,當局是通過監控廣告、展開定期稽查、針對公眾和房屋經紀的舉報進行調查,偵察到潛在的違例個案。同時,當局也會同其他機構合作,分享同調查行動相關的資料。
建屋局說,從2019年到2023年的五年間,當局就針對違反租屋條例進行了總共2萬9000次定期隨機稽查,平均每個月500次。
在這段期間,當局也針對4400起同疑似非法租屋相關的投訴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