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涉及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副總署長貪污案的工程公司兩名高管,前天(11日)被判無罪。法官認為,貪污調查局人員所作的供詞不可靠也不準確。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長成工程(Tiong Seng Contractors)總裁Pek Lian Guan和董事Pay Teow Heng ,涉嫌賄賂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於2020年7月在被控。
他們分別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Pek Lian Guan被控在分別在2017年和2018年向符永泰共提供35萬元,以促進長成工程與陸交局在合同方面的商業利益。Pay Teow Heng則被控教唆前者。
國家法院法官Soh Tze Bian在長達50頁的判決書里,列出了在宣布兩人無罪時所考慮的三個關鍵問題。
首先,法官認為貪污調查局調查員的供詞不準確、不可靠、不可信。
其中一名調查員Chris Lim承認,他在與Pay Teow Heng面談時先入為主地認為他犯下某種形式的罪行。
法官表示,Chris Lim在記錄Pay Teow Heng的第二份陳述時「公然無視事實真相」,選擇性地記錄了陳述中可能被視為有罪的部分,卻遺漏了可能開脫罪責的證據。
其次,另一名調查員Jeffrey在記錄Pay Teow Heng的第一份陳述時,反覆出現了自證其罪的言論。
法官指出這並非忠實地反映了被告所說的話,反而表明他試圖強調自己的罪責。
Jeffrey也承認,起草第一份陳述的目的是陷害被告,幾乎只側重於記錄顯示其有罪的信息。
CNA 已向貪污調查局發出詢問,正在等待答覆。
第三,符永泰堅稱在申請和接受貸款時沒有貪污意圖,也不相信兩名被告有任何行賄意圖。
這與兩名被告的供詞一致, 即他們「無辜和非腐敗地」提供了貸款。
Pay Teow Heng強調,向符永泰提供的貸款是個人貸款,是作為朋友出於善意幫助他,而不是為公司謀利。Pek Lian Guan的控詞也與之類似。
法官還指出,控方未能彈劾符永泰,或質疑他的可信度。因此法官更加重視他的證據,駁回控狀。
最後,法官以控方未能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證明對兩名被告的指控,下令解除提控,宣布兩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