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男子為賺錢還債,竟當詐騙集團跑腿,半個月9次到新加坡,向11名受害者接收價值超過20萬元的現金和勞力士手錶,被判坐牢23個月。
大馬籍被告李國強(46歲,譯音)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因缺錢,在2025年7月經同事介紹,認識一名叫「Ken」的男子。對方告訴被告,有個到新加坡收錢和交錢的工作,但沒有透露錢的來源,被告也沒多問。在接下工作後,被告就加入一個Telegram群組。
群組負責人要求被告根據指示到新加坡向他人收款,被告在進入新加坡時需把護照交給一名組員,工作時要戴口罩並使用假名,在收到款項後則要拍照傳入群組彙報,回國之前再將收到的錢交給另一名組員,才能取回護照。
被告根據指示,在2025年8月1日至15日間,入境新加坡後向11人接收超過20萬元的財物,包括18萬2060元現金、價值1萬6500元勞力士名表和4萬人民幣。
警方之後接獲多名受害者的報案,稱他們落入投資以及假公安騙局。
經調查發現,向這些受害者接收款項的男子正是被告。被告在2025年8月16日試圖入境新加坡時被逮捕。

只獲2000令吉抵債
被告為詐騙集團辦事,原本可抽取0.8%為酬勞,但最後只獲2000令吉,並以此抵債。
被告早在2025年7月16日、17日和23日就來新「工作」,但他在那3天沒有接收任何詐騙款項。
詐騙集團原本承諾被告能從收取的款項中抽取0.8%為酬勞,被告因此可賺取約4400令吉,但最後僅分得2000令吉,錢也用來抵消債務。
控方陳詞時指出,被告的涉案金額不小,加上牽扯犯罪集團,但考慮到被告犯罪時間不長,只扮演跑腿角色,要求法官判他坐牢2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