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判林智強的非禮罪名成立。(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被指在海峽唱片(Hype Records)公司非禮一名25歲女子,知名音樂人、前「新加坡偶像」評審林智強被判罪名成立。
《聯合早報》引述英文媒體報道,61歲的林智強共面對6項侮辱女性尊嚴和1項非禮控狀,指控涉及5名女子。他對7項指控表示不認罪,案件分成5輪審訊,非禮案的審訊是第二輪,昨天被判罪名成立。
早前,他被指在12年前直問一名創作型女歌手是不是處女,侮辱對方尊嚴,這項指控經審訊後,法官判他罪名不成立。
法官認為非禮案受害者的證詞極具說服力,而林智強的證詞則不可靠,早前的口供和庭上的供證有出入,也會為自身利益作出毫無根據的辯解,最終裁定林智強罪名成立。
法官也駁回辯方律師指林智強若要非禮受害者,需作出「許多扭曲動作」的說法。法官表示,林智強毫無疑問可以輕而易舉做到,因為受害者當時在林智強的要求下,和他「近距離接吻」。
林智強在犯人欄里聽到法官判他罪成後,搖了搖頭,案件擇日下判。
非禮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兩年或罰款。由於林智強年過50歲,他不會被判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