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紀涉挪用資金 引渡回新後監13年半

2026/04/09   •   1870閱
前馬銀行金英證券經紀人張慧妮因涉嫌刑事失信、偽造股票交易文件等20項罪名,騙走受害者逾1100萬元,潛逃西班牙後被引渡歸案,最終被判監禁13年6個月。她利用客戶信任偽造交易記錄,長期隱瞞資金挪用真相,此案揭露金融詐騙的隱蔽手段與監管漏洞,引發公眾對投資安全的深度關注。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3/17835627.avif

被告涉及失信、使用偽造文件等多項罪名,被判坐牢13年6個月。(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前經紀人因刑事失信及多項相關罪行,在被從西班牙引渡回新加坡後被判入獄。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張慧妮(譯自Teo Hui Ni Sumiko-Jill)曾任職於新加坡馬銀行金英證券。

根據新加坡警方文告,被告涉及20項罪名,包括:15項以代理人身份犯下的刑事失信罪、4項使用偽造文件罪,以及1項偽造罪,另有36項控狀在判刑時一併考慮。

她前日被判處13年6個月監禁。

被告在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期間,利用經紀人身份,向10名受害者謊稱可獲得首次公開募股、配售股份或海外上市公司股票投資機會,從而取得受害者信任,累計收取超過1100萬元資金。

調查發現,被告將相關資金挪作其他用途,包括償還家人及其他客戶款項、填補交易虧損、為自己及其他客戶購入股票,以及用於償還個人貸款和開支。

為避免受害者揭發不當行為,被告偽造股票交易記錄,向部分受害者提供虛假的交易文件,或利用受害者的網上交易帳戶製造虛假記錄,讓受害者誤以為交易已完成,並在近兩年內持續將資金交給她管理。

2022年1月,一名受害者發現被告並沒有代他進行股票交易。

2022年西班牙馬德里被捕

被告在被受害者質問後隔天潛逃出境,新加坡警方隨後對她發出逮捕令及國際刑警紅色通報。

被告2022年8月22日在西班牙馬德里被捕,其後申請庇護被拒,最終在2023年7月27日被引渡回新加坡。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