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共有四名業主或住戶擅自將部分產業轉換使用停車處,違反《防火安全法令》,而被提控和罰款。
民防部隊發文告說,違例者在沒有向當局提出轉換使用申請並獲得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將部分產業轉換成停車處,結果被法庭判處罰款3500到4000元。
當局也提醒業主或住戶必須聘請一名合格者負責提交轉換使用申請計劃書供當局批准。他們也必須在完工時,聘請一位註冊檢查員,負責確保有關工程符合防火安全條例。
當局一旦發現違例情況,就會向相關業主或住戶發出違例通知單,要求他們還原產業,或是安排合格者協助修正違例處,確保符合防火安全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