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新加坡食品局
本地一家食品進口商因在沒有獲得執照的場所進行食品加工,被罰款2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發表文告說,當局去年7月到Loch Grocer私人有限公司視察時,發現公司在沒有獲得許可證的場所進行魚類食品加工。場所註冊為冷藏庫,但沒有獲得批准進行食品加工。當局也起獲約723公斤的海鮮和包裝材料。
公司董事Lee Chee Hoon也因失責,沒有阻止違規行為,被罰款2000元。
當局表示,本地所有肉類和魚類的加工設施都必須獲得許可證,而且必須符合當局要求和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局會定期展開視察。如果違例,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長達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