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偷走兩名同事的蘋果耳機。(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在警察部隊服役的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偷走上司和同事的蘋果耳機,被判坐牢1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沙菲(24歲)前日庭上承認一項偷竊罪,還有一項相同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國民服役人員,在新加坡警察部隊服役。
被告當時被派駐新加坡保衛指揮處基地的支援與技術分部辦公室當助理,而其中一名受害者是37歲的駐署警長。
去年8月6日午後,被告護送承包商進入辦公室時,注意到受害者的辦公桌上有一副落下的蘋果耳機。受害者當時正在他處安排會議。
被告於是心生歪念,趁人不注意拿起了耳機,放進自己的隨身背包,當天晚上約6時結束執勤時一併帶走。
當受害者返回工位時,發現價值近300元的耳機不翼而飛,便開啟了追蹤功能,結果發現耳機正在不斷移動。
約晚上7時24分,受害者發現耳機定位在某座組屋單位,並意識到該地址正是被告的住址。
受害者懷疑被告偷竊,便將此事通知被告的主管。
次日早上,受害者再開啟追蹤功能,發現耳機被帶來了辦公室,他與對方主管在辦公室找了半天后,發現耳機藏在被告的包里。
主管之後與被告談話,被告承認偷耳機,將耳機帶來辦公室是因為想要用來聽音樂。被告之後將耳機交給主管,主管過後在網上報案。
案情披露,被告之所以偷走耳機,是因為他的耳機損壞,而他沒錢購買新耳機。被告在8日當天被捕,耳機也被繳獲。
控狀也顯示,被告去年7月時,也曾在辦公室偷走另一人的價值300元的蘋果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