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因掌摑女傭和扯女傭頭髮和頭巾,被判入獄4個月,以及賠償5000元。(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3日訊)不滿女傭誤將豆腐放入冷凍格而動手掌摑,又在電梯內扯拉女傭的頭髮和頭巾,新加坡一名女僱主被判坐牢4個月,以及賠償女傭5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哈斯娜(55歲)共面對5項蓄意傷人控狀,她昨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人來自印尼,案發時32歲,受僱於被告。
根據案情,2024年8月20日,女傭誤將一盒豆腐放入冰箱的冷凍格遭被告質問,她承認失誤後,左臉被掌摑。
另一起事件發生在同年8月23日早上約7時23分,被告帶著女傭從巴剎回家,在乘搭電梯時,女傭在被告正要進入電梯時按下關門按鈕。
被告用手擋住電梯門後進入電梯,隨即憤怒地用雙手抓住女傭的頭巾並往下拉,過程中拉扯女傭的頭髮,最後扯掉頭巾,造成羞辱。
女傭在8月23日報警,警方隨後將她送院檢查。
醫生在她臉上發現一處約2公分的瘀傷,是被告3天前掌摑所造成的。
其他控狀顯示,被告同年8月也曾用手機打女傭的額頭、捏她的大腿和扭她的耳朵。
控方指出,被告因女傭微小的失誤動手掌摑,造成明顯傷痕,而且醫生在事發數天後仍可觀察到瘀青,因此建議法官判她坐牢4至6個月。
控方也指,女傭月薪為882元,卻因這起案件長達21個月無法找到新僱主,促請法官下令被告賠償8500元,其中7500元為收入損失,其餘1000元則賠償她所遭受的痛苦。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當下因一時憤怒犯案,而被告與先前女傭的關係良好,並非惡僱主。
另外,被告在受害人無法工作期間,支付約1萬4600元的食宿費用,懇請法官輕判,並只下令賠償1000元。
法官王賢山判被告入獄4個月,並下令她賠償5000元,其中4000元為收入損失,其餘1000元則賠償女傭所承受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