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10名年齡介於31至42歲之間的女性,涉嫌參與非法賣淫活動。
2025年8月28日,宏茂橋警區的警員突擊搜查了麥弗遜路一家按摩院,當場逮捕這10名女子,她們涉嫌違反《1961年婦女憲章》。其中一名39歲的女子據信為該按摩院的經營者,將於2025年8月30日被控以《婦女憲章》第148條文,即「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罪名,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警方表示,將持續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賣淫活動。根據《1961年婦女憲章》規定:
任何人若明知而全部或部分依賴他人賣淫所得為生,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並處以最高10萬新元的罰款。
任何人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新元,或判處五年以下監禁,或兩者兼施。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29日 晚上9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