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名年齡介於29至47歲的男子,涉嫌涉及五宗分別發生的非禮案件,將於2025年1月16日在法庭被控。
案件詳情如下:
2024年1月21日,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巴耶利峇路一帶的通道,非禮一名19歲女子。該男子將根據《刑法》第354(1)條文,被控一項非禮罪名。
2024年5月31日,一名47歲男子涉嫌在濱海灣金沙酒店,非禮兩名分別為30歲和31歲的男子。該男子將根據《刑法》第354(1)條文,被控兩項非禮罪名;另根據第352條文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以及根據第447條文被控一項非法侵入罪。
2024年6月24日,一名42歲男子涉嫌在萊佛士道一帶的酒吧,非禮一名22歲女子。該男子將根據《刑法》第354(1)條文,被控三項非禮罪名;同時根據2014年《防止騷擾法》第3(2)條文,被控一項蓄意騷擾罪。
2024年8月10日,一名29歲男子涉嫌在政府大廈地鐵站,非禮一名27歲女子。該男子將根據《刑法》第354(1)條文,被控一項非禮罪名。
2024年12月18日,一名38歲男子涉嫌在濱海灣星耀廣場,非禮一名25歲女子。該男子將根據《刑法》第354(1)條文,被控一項非禮罪名。
根據《刑法》第354(1)條,非禮罪可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上述刑罰的組合。
根據2014年《防止騷擾法》第3(2)條,蓄意騷擾罪一經定罪,可被處以最高5,000新元的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刑法》第352條,刑事恐嚇罪可判處最高三個月監禁,或最高1,5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刑法》第447條,非法侵入罪可判處最高三個月監禁,或最高1,5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將繼續與公眾娛樂場所、公共運輸營運單位及社區等各方緊密合作,預防及遏制非禮案件的發生。警方也呼籲公眾保持警惕,若目擊非禮行為,或知悉有人受害,應立即向警方舉報。
警方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月15日 下午2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