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熊國凱。
(新加坡訊)被指是「最糟糕的危險駕駛」,工程師酒後開車撞飛執勤輔警導致對方成植物人,控方不滿他監刑僅3年半而提出上訴,高庭法官表示「若這不是極度危險駕駛,也難以想像什麼才是」,加重刑罰改判他坐牢5年。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3年3月24日凌晨12時48分,地點是在大士關卡前往柔佛的離境車道入口處。
被告熊國凱(44歲,音譯)共面對三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包括超速駕駛、酒駕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他上個月承認其中兩項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新明日報》報導,受害者是30歲的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輔警黃義舒,案發時在大士關卡執勤。他的傷勢嚴重,如今成植物人狀態。
該報早前報道被告認罪後,國家法院法官指他的行為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屬「最糟糕的危險駕駛」。
罰款1萬元 吊駕照10年
法官認為這是「無必要的、無意義的悲慘意外」,輔警雖然活著但已無任何生活品質,最終判被告坐牢3年半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控方原本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年,罰款1萬新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因不滿判刑而上訴,案件昨早在高庭審理。
高庭法官許德倫說,國家法院法官考慮到被告第一時間認罪,因此刑罰享有30%折扣,但他覺得這不應該。
他指出,被告行為極其惡劣,酒後仍開車,還超速駕駛,危害公路使用者,導致受害人重傷。
他說「若這不是極度危險駕駛,也難以想像什麼才是」,因而應當給予更高的刑罰,改判他坐牢5年,罰款1萬新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受害者穿反光背心值勤
根據庭上播出的畫面,事發時受害者穿著反光背心,手上拿著信號燈,一人站在分界堤前。
被告的車子從遠處高速沖向受害者的方向,他見狀後退到右邊的防撞柱後面,但車子直接撞飛防撞柱和他。
受害者被撞飛後臉朝地落下,重傷被送往國大醫院。受害者蒙受重度創傷性腦損傷、腦出血、大面積面部骨折、鎖骨骨折、雙側肺部挫傷等等。
原是準新郎 準備領新家鑰匙
受重傷成植物人的輔警,原來是準新郎,並準備和另一半領取預購組屋的新家鑰匙。

輔警黃義舒原本即將結婚。
黃義舒的哥哥艾利克斯(32歲)今年3月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弟弟事後臥床不起,無法說話以及行走,只能通過鼻飼管進食,並且對別人叫他的名字沒有反應。
他透露,弟弟與女朋友原本在2023年年底,就要領取之前申請到的預購組屋鑰匙。
「事發後一年多,她還是一直來探望弟弟,甚至還會給他發信息,就好像他還能回復一樣。不過我最後還是告訴她,可以放下弟弟了。」
艾利克斯表示,在事發後的3個月里,弟弟做了12次手術。
根據法庭文件,截至今年1月30日,黃義舒的醫藥費超過45萬5000新元,其中超過40萬新元由公司支付,其餘是自掏腰包和保險支付。
被告律師:路上無其他車輛 刑罰應打七折
被告律師認為不該加重被告的刑罰,指當時路上幾乎沒有其他車輛,沒有潛在風險,且被告第一時間認罪,刑罰應當享有30%折扣。
高庭法官指,途中沒發生其他車禍,並不能成為求情因素之一。他認為,酒駕可給其他公路使用者帶來極大危險,應當嚴懲以儆效尤。
該報早前報道,被告於3月23日傍晚5時開始喝酒,最後在晚上11時42分離開酒吧,要從橋南路開車回家。
測速攝像機在午夜12時36分於亞逸拉惹高速公路拍到被告的車子超速行駛,該路段限速是每小時90公里,但被告的車速卻是每小時134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