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歲的送餐員默哈莫蘇普利(譯音)騎個人代步工具撞傷一名 80 歲老翁後揚長而去,遭老翁責罵後竟折返揮拳將對方打倒在地。
8 月 18 日(星期一),他因一項蓄意傷人罪被判坐牢六周,另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的控狀已在量刑時被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今年 2 月 10 日晚上 10 時許,一名 80 歲老翁正在武吉巴督東 5 道第 236 座的人行道上行走,被騎著個人代步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簡稱 PMA)的被告撞倒,導致右大腿和右髖受傷。
然而,被告並未停車查看,而是直接離開現場。
受傷的老翁因疼痛走到附近的長凳坐下,氣憤之下朝著被告離開的方向破口大罵。
沒想到,被告聽到罵聲後折返回來,將代步工具停在一旁,徑直走向老翁,朝其左臉揮出一拳,將老翁打倒在地。
當老翁試圖起身並大聲求救時,被告再次揮拳擊中其左胸口,導致老翁再次摔倒。隨後,被告騎上代步工具逃離現場。
一名 21 歲的路過女子目睹了整個過程,立即下車為老翁提供援助並報警。老翁被送醫檢查後於當天出院,身上未發現明顯傷勢。警方在同一天成功追捕到被告。
被告在法庭上求情時表示,自己患有椎間盤突出問題,「不能睡在監獄裡」,還提到即將因病情進行第三次手術,目前行走都十分困難,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但法庭綜合考量其肇事逃逸及蓄意傷人的行為,最終判處其六周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