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5日至20日期間,警方在小印度管制區展開執法行動,共發現13家零售店涉嫌違反《2015年酒類管制(供應與消費)法令》,目前正就此展開調查。此次行動是警方持續確保商家遵守酒類管制規定的一部分。
在被調查的13家零售店中,有一家涉嫌將部分零售空間非法改為臨時飲酒場所,此行為違反其執照規定。另有三家涉嫌在無有效酒牌的情況下供應酒類。其餘九家則涉嫌在酒類管制區內違反規定的營業時間。
根據《2015年酒類管制(供應與消費)法令》,任何持牌商家若在酒類管制區內違反規定營業時間,一經定罪,可處以最高1萬元罰款;若無有效酒牌而供應酒類,一經定罪,可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對累犯者,可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或最長3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酒類管制區內持牌零售場所的指定營業時間如下:

有關小印度酒類管制區的範圍,請參閱附錄。
附錄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27日 下午5時2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