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印簽署金融配套 金融配套對投資者發出穩定信號
在貨幣互換條例下,只要其中一方啟動,另外一方將根據當時的兌換率互換貨幣。這是個後備性質的安排,主要是應付短期的流動資金需要或貨幣波動。我國同中國以及日本也有互換貨幣的安排。
至於回購美元協議,則是讓雙方在需要時提供美元,以換取政府證券,並同意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回購。
金融管理局表示,金融市場不明朗,所以兩國認為有必要推出這個配套。新興經濟體出現貨幣外流,金融配套將對投資者發出穩定信號,同時保護我國的投資。
此外,我國對印尼的經濟有信心,印尼穩健發展對我國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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