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工作,你也有你的合法權益看清楚了,老闆如果做這些可是犯法的

2018年05月23日   •   5萬次閱讀

新加坡工作不好找,這一點想必大家都會認同。這樣嚴峻的就業形勢也導致,許多人為了保住工作,對老闆的每一個需求都不加思索就答應了。

可你知道嗎?其實我們都是受法律保護的!新加坡最主要的勞動法(Labour Law)《僱傭法令》(Employment Act)便是我們就業的保護傘。

所以,為了保護自己,你必須要清楚地知道,以下這些事情老闆不能強制要求你去做,否則便是違法!

在正常工作時間外要求你參加培訓,卻不補償?

要知道,培訓課程是公司安排的,而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都應該是你的個人時間。因此,如果一定要占用私人時間去進行工作培訓,公司必須按小時工資率賠償你。

無緣無故扣薪水?

老闆能夠隨隨便便扣你薪水嗎?當然不能!如果收到工資單後,發現上面的金額有不妥,或老闆以「扣薪水」來威脅你,不用害怕!請盡情和老闆談判,把少給你的薪水拿回來。

當然,除了以下幾種情況以外:

– 缺勤

– 破壞或遺失貨物/因員工失責或疏忽給公司/僱主造成金錢損失。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時候,公司應該進行內部調查,以便給員工一個機會解釋,然後再決定是否扣薪水。扣除金額不能超過員工月薪的25%,而且只能一次性扣除。除非獲得人力部(MOM)的特別允許。

– 員工要求公司提供膳食費;

– 員工接受了公司提供住宿,其他家用設備服務;

– 追討預支薪金,貸款或透支的薪金;

– 所得稅;

– 中央公積金(CPF);

– 任何有註冊的合作社的付款;

不能扣除超過月薪的50%

是的!就算老闆有理由扣你的薪資,他不能扣除超過月薪的50%哦!

不能要求你持續工作6小時

每工作6個小時,其實你是有權利休息至少45分鐘的。

如果工作性質要求你持續工作至8小時,那麼老闆應該給你時間休息一下,吃個飯。

一天不能工作超過12小時

朝九晚五,這樣的上班時間其實從來不會超過12小時,因為如果超過的話,那可是犯法的啊!除非…

– 發生意外

– 工作涉及社會及國家安全

– 需為機械或工廠進行緊急工作

– 意想不到的工作中斷

薪水不能延遲1個月才轉帳給你

有些老闆得寸進尺,答應你會這天會給你薪水,但每次都說下個月。不要再上當了!你的老闆是必須每月按時把薪水轉帳給你的。要不然他就是違法!

不能因你的薪水較少而不繳付CPF

只要你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月薪超過$50新幣,你的老闆必須為你繳付CPF!

不能不接受你的辭職信

是不是常常在電視劇里看到老闆把辭職信撕破?別搞錯了!要記得,你不是在尋求老闆批准,而是發表聲明!

不能逼迫你加班

你只要一星期里工作44個小時,額外的時間應該由你自己支配。老闆只能問你是否可以留下加班,不能強迫。

不能多扣薪水

如果你遲到了1小時,老闆只能扣除1小時的薪水。他絕不能多扣!

不能在沒有得到你的允許下和你有任何身體接觸

要知道,這可是性騷擾啊!他不只違反了僱傭法令,還有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圖片來源:Social Samosa, QatarLoving, Pexels, The Independent, cedrsolutions, The New Daily, Lynda, For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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