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我國加強核安全能力的一部分,國家環境局將委託開展三項研究,以審視核電設施的國際安全標準以及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
國家環境局前天(26日)發表文告指出,三項研究將分別探討核安全的不同方面。
國際組織和各國監管機構所採用的安全標準,包括反應堆的安全設計與運作、安全系統以及事故預防措施;
核設施的國際環境標準以及監管框架;
在我國和區域內部署核能的環境考量,重點關注如何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
這些研究將補充能源市場管理局正在進行的研究,相關研究主要是評估先進核能技術的安全表現和技術可行性。
當局也指出,我國一直同國際原子能機構以及芬蘭、法國和美國的監管機構密切合作,持續提升我國的核安全能力。同時,我國也繼續同區域鄰國就核安全合作展開交流與討論。
國家環境局的核安全諮詢小組,由核能和相關科學領域的專家組成,為核安全和防擴散措施提供獨立建議。
文告指出,三項新研究連同其他能力建設工作,將確保我國具備足夠知識和技術專長,以獨立評估在我國安全部署核能的潛力。
這些能力也將讓我國在區域核能議題上作出貢獻,更好地為區域內可能出現核電站做好準備。這些研究也將有助我國,在區域其他國家決定部署核能時做好應對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