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你的工作日開始時?是你離開家去地鐵站的那一刻?還是進公司那時?或者是當你到達辦公桌、打開筆記本電腦查看email時?
如果你問員工,他們可能會說,通勤時間應該算作工作時間。但你也知道 你的老闆會怎麼說?
長期以來爭論話題
這個問題一直以來是辦公室文化爭論話題,但如果……
「能將在家工作(WFH)列為常規的工作文化,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根據最新的國家經濟研究局(NBER)工作論文,指出了經理和員工之間的兩大分歧。
首先:員工認為取消通勤可以直接提高生產力,因為這樣可以為他們節省更多的時間。其次:員工沒有理解經理執行遠程團隊的管理挑戰。
實際的問題是,這兩方都有合理之處。
通勤時間,從定義上來說,是不工作的時間,儘管許多留在家裡的員工最終還是會花額外的時間工作。
中層經理既要執行上級的指令,又要安撫反對的初級員工,這使得他們處於一個不被羨慕的位置。
也有人說:9點上班,需要員工9點到公司。6點下班,為什麼不能6點到家?
每年,美國人平均花費近8,500美元和239小時的時間通勤,根據Clever Real Estate的數據。這比大流行前多出31%的錢(和20%的時間)。
儘管如此,WFH Research還發現,完全的遠程工作與完全的現場工作相比,生產力低10%到20%。
一些調查證據中,員工在遠程工作時通常會完成更多的工作,只是因為他們節省了每天的通勤時間和避免其他干擾。這可能使他們在『每天』的基礎上看起來更有生產力,但是在『每小時』的基礎上實際上生產力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