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38歲和39歲,涉嫌共同故意使用危險武器傷人。
2025年11月11日下午約6時50分,警方接獲報案,指在惹蘭24巷(Geylang)一帶有人求助。初步調查顯示,這兩名男子與一對夫婦彼此相識,雙方疑似發生爭執,期間兩名男子涉嫌使用警棍襲擊該對夫婦。該夫婦受傷後已被送往醫院治療。
經實地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頭所拍攝的影像,淡濱尼警區與警務行動指揮中心的警員在四小時內迅速鎖定兩名男子身份,並將其逮捕歸案。
兩名男子將於2025年11月13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涉嫌違反《刑法典》第324條文與第34條文,即共同故意使用危險武器造成傷害。該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罰款、鞭刑,或合併上述刑罰。
警方對如此囂張的暴力行為及公然漠視法律的舉動採取零容忍態度。我們將不遺餘力追緝此類嫌犯,並依法嚴正處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1月12日 晚上11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