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發布「客工工資須知」,15萬人獲生活補貼

2020年12月09日   •   9萬次閱讀

新加坡在今年2月18日「團結預算案」宣布,發放必需品補助券(Grocery Vouchers)給小康家庭的國人,協助他們在經濟前景不明確的時期應付日常開銷。凡年滿21歲,居住在一房或二房式組屋,且擁有不超過一個房地產的的新加坡居民,都符合條件獲得這筆必需品補助券。

新加坡郵政在12月12日到1月2日期間的每個星期六,上門遞送第二筆補助券給符合條件的居民。如果沒有人在家裡收件,郵局將在接下來的星期一到五(公眾假期除外),再上門遞送一次。若兩次都沒有人收件,郵局會留一張通知卡,收件人需要在十天內,攜帶通知卡到指定的郵局領取補助券。

符合條件人士在今年10月和年底分別獲得150元的必需品補助券,到了明年10月,會再獲得另一筆100元的補助券。

補助券可以在職總平價合作社、巨人超市、昇菘超市,以及百美超級市場使用,補助券有效期為明年12月31日。

人力部發布「客工工資須知」

由於客工宿舍的流動限制放寬,逐步恢復工作的工人必須獲得應得的工資。對此,新加坡人力部發布了《宿舍客工工資須知》

1、若您已完全復工

除非您的僱主已徵得您的同意,將工資調整,否則您必須獲得您原本的工資。原本的工資指的是實施宿含行動限制今之前,您所獲得的工資。

您的僱主必須事先徵得您的書面同意。並更改您的僱傭條件,才能調整您原本的工資。若無法獲得您的書面同意,您的僱主應通過電郵、手機簡訊,或WhastApp的方式徵求您的同意。此外,您的僱主也必須向人力部呈報經過調整後的工資。

2、若您還未完全復工

除了獲得您之前無工作日時的薪金援助之外,您的工資將以您原本的工資為準。然後根據您上班的天數來計算。

3、若您還未復工

您僱主的業務或許還受冠病疫情的影響。不過您的僱主必須繼續支付您維持生活所需的費用,包括醫藥費。

在這段期間,您的僱主可能會給您一些資金援助,數額或許會與您原本的工資有所差異,但這必須經過雙方商榷與同意。

若您的僱主還來與您商討薪金援助數額的問題,僱主則應繼續支付之前所同意的薪金援助。

4、若您已被解僱

您的僱主必須履行合約中的義務,例如償還所有拖欠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