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及八名女子,年齡介於20至69歲,因涉嫌多起超市盜竊案,將於2025年11月20日被控上法庭。
案件詳情如下:
2025年9月14日,一名20歲男子涉嫌在宏茂橋3道的一家升菘超市偷走價值17新元的食品。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用攝像頭影像,於9月16日鎖定並逮捕該名男子。進一步調查顯示,該男子還涉嫌此前在同一家超市的盜竊案:分別於2025年6月8日及8月15日,偷走價值約20新元的食品。該男子將被控三項《刑法典》第380條文下的「住家盜竊罪」。
2025年9月11日,一名50歲女子涉嫌在榜鵝中心的一家升菘超市偷走三瓶紅酒,總值約86新元。由於超市的面部識別(FR)閉路電視系統發出警報,店長立即認出該女子,她在未付款的情況下試圖離開時被截下。隨後警方將其逮捕。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女子在9月2日至11日期間,涉嫌多次在同一家超市偷走共19瓶紅酒,總值約556新元。她將被控一項合併盜竊罪,依據《刑法典》第380條文,以及《刑事訴訟法典》2010年版第124(4)條文。
2025年8月15日,一名67歲男子涉嫌在文禮3道的一家職總平價超市偷走20罐啤酒,總值約60新元。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用攝像頭影像,於8月21日確認其身份。進一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此前曾因涉及三起超市盜竊案(總值約199新元)於2025年6月12日收到為期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此次,他將被控一項《刑法典》第380條文下的「住家盜竊罪」,以及一項合併盜竊罪,依據《刑法典》第380條文與《刑事訴訟法典》第124(4)條文。
2025年8月11日,一名54歲女子涉嫌在紐頓坊的職總平價超市偷走多種雜貨,總值約167新元。她在未付款的情況下試圖離開時,被超市保安人員截下。該女子將被控一項《刑法典》第380條文下的「住家盜竊罪」。
2025年8月2日,一名57歲女子涉嫌在義安城購物中心的一家零售店偷走一件價值299新元的衣物。她在未付款的情況下試圖離開時,被店長截下,隨後遭警方逮捕。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女子還涉嫌於2025年7月13日在同一家店偷走一件價值319新元的衣物。她將被控兩項《刑法典》第380條文下的「住家盜竊罪」。
2025年7月1日,一名61歲女子涉嫌在西城商場的一家Cold Storage超市偷走兩件雜貨,總值約15新元。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用攝像頭影像,確認其身份。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女子還涉嫌於6月30日在同一家超市偷走四件食品,總值約20新元。她將被控一項合併盜竊罪,依據《刑法典》第380條文與《刑事訴訟法典》第124(4)條文。
2025年5月27日至8月12日期間,一名44歲女子涉嫌在信明路的一家升菘超市多次偷走商品,總值約90新元。2025年10月1日,超市的面部識別閉路電視系統發出警報,店長迅速將其截下,隨後警方將其逮捕。她將被控一項合併盜竊罪,依據《刑法典》第380條文與《刑事訴訟法典》第124(4)條文。
2025年4月21日,一名23歲女子涉嫌在獅城大廈的一家禮品店偷走一個價值250新元的玩具人偶。她於4月23日被警方逮捕。該女子將被控一項《刑法典》第380條文下的「住家盜竊罪」。
2025年4月6日,一名68歲女子涉嫌在宏茂橋大廈的一家職總平價超市偷走多件商品,總值約136新元。她在未付款的情況下試圖離開時,被超市保安截下,隨後遭警方逮捕。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女子同日還在同一商場的另一家零售店涉嫌盜竊:在BATA專賣店偷走一個價值約50新元的包。此外,2025年3月23日,她還涉嫌在大眾書局商場的屈臣氏偷走一件價值約44新元的護膚產品。她將被控一項合併盜竊罪,依據《刑法典》第380條文與《刑事訴訟法典》第124(4)條文。
2025年3月22日至4月14日期間,一名28歲女子涉嫌在坎培拉廣場的一家職總平價超市多次偷走商品,總值約237新元。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影像,於4月16日確認其身份。該女子將被控十項《刑法典》第380條文下的「住家盜竊罪」。
根據《刑法典》第380條文,住家盜竊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在此次被控的十人中,有兩人是通過零售商部署的面部識別閉路電視技術識別出來的,其餘則由警覺的店員或防損人員發現。目前大多數零售店都已安裝閉路電視系統,許多商家也正加強安保措施,例如引入面部識別技術、定期盤點庫存以偵測失物模式等。隨著零售場所攝像頭的增加,商家能更便捷地調取錄像,即使竊賊未當場被抓,也能報案追究。錄像有助於鎖定嫌疑人,使其難逃法網。警方將繼續與各界合作,共同預防和遏制超市盜竊案件。
正值年末學校假期,警方提醒零售商應做好準備,應對購物人流增加的情況,尤其在人潮尖峰時段更要保持警惕。建議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合理規劃店鋪布局,確保商品展示視野清晰;
張貼防盜警示海報或告示;
對促銷商品進行固定或通過攝像頭監控,尤其是位於較遠區域的商品;
攤位或市集在營業結束後,切勿將商品無人看管;
將高價商品陳列於上鎖的展示櫃或顯眼位置(如靠近收銀台);
在店鋪出入口安裝具錄像功能的閉路電視,以捕捉顧客面部特徵;
安排足夠人員巡邏,以加強震懾力並確保顧客安全,同時提供優質服務;
實施人流管理措施,減少高人流區域的盜竊機會;
特別留意季節性高價商品,如禮品籃、節慶商品,確保妥善固定和監控;
提醒員工在購物尖峰時段提高警覺,發現可疑行為立即上報。
警方也強烈呼籲零售商加入「零售防盜意識計劃」(STAR)。該計劃中,警方與零售商緊密合作,分析店鋪的盜竊風險與漏洞,並共同制定有效且可行的防罪措施。目前,職總平價、升菘、屈臣氏和大眾等主要零售連鎖已加入該計劃,通過協作實施多項防盜策略,加強防禦能力。零售商可聯繫就近的鄰里警局,了解更多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