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當一名男子發現,自己浴室的窗戶竟正對著23歲鄰居的臥室時,他開始了長達數月的偷窺生涯——不僅目睹她脫衣入睡,還用雷射筆精準打向她的大腿,甚至深夜高喊:『來我家!我想看你裸體!』
68歲的新加坡男子Rosrankani Abdul Latif,因涉嫌偷窺、性騷擾及盜竊三項重罪,於3月13日被法院判處監禁8個月零1周。另有四項指控被一併考量。
2025年1月,Rosrankani注意到自己浴室的視角能毫無遮擋地窺視鄰居家少女的臥室。這位受害者住在同一組組屋內。此後七個多月,他每天在洗漱時凝視她更衣、躺臥的身影。他單身多年,內心渴望『看看女孩』,甚至天真地以為,女孩也對他心生好感。
2025年5月,女孩在臥室試穿新衣,Rosrankani竟站在馬桶前,目不轉睛地盯著她赤身裸體的模樣。
6月24日,女孩忍無可忍,報警稱:『他用雷射筆照我的大腿!』她隨即拉上窗簾、貼上磨砂膜,並在臥室安裝了閉路電視。
7月18日凌晨12點,女孩再次發現雷射光束穿透窗簾,直射床頭。持續10至15分鐘後,Rosrankani突然對著窗外嘶吼:『來我家!我愛你!我要看你裸體!』
女孩母親立即報警,警方當場將其逮捕,並繳獲那支銀色雷射筆。
8月2日,醉酒的Rosrankani竟在女孩家樓道來回踱步,高聲喊叫,令女孩精神瀕臨崩潰。
調查中,他坦承曾被女孩母親和姑姑當面質問,卻理直氣壯回應:『她該拉窗簾,不該讓我看見。』
公交上的性侵風暴
同一天,Rosrankani在巴士最後一排,盯上了一名15歲、腿戴行走靴的女學生。他主動邀她坐身旁,隨後開始用肘部反覆摩擦她的髖部,雙腿大張,膝蓋緊貼她的腿。
女孩多次提醒,他卻置若罔聞,反而更用力地蹭壓。她起身走向車前,他竟尾隨而上,一手覆上她扶杆的手,再三用身體摩擦她的臀部。
女孩當場撥通父親視頻通話,將手機舉到他面前——他這才停下。
下車後,女孩在站台淚如雨下,直到父親趕來才崩潰大哭。她自責:「媽媽說過別坐兩個男人中間,我偏不聽。」
自此,她每次搭公交都心驚膽戰,生怕再次遭遇侵犯。
偷鳥反失鳥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Rosrankani還因偷竊一隻「番石榴鳥」被另案起訴。2023年6月,他盜走一隻價值2000新元的鳥籠,興沖沖帶回家洗澡,結果一開籠——鳥兒振翅飛走,只剩空籠。
他後來以100新元將籠子賣給廢品店,總價值3000新元的鳥與籠,就此人間蒸發,賠償無門。
檢方指控他為「慣性竊賊+性侵慣犯」,求刑8個月零1周至10個月零2周。其盜竊前科可追溯至1981年。
針對偷窺罪,他本可被判最高兩年監禁;因年過五十,免於鞭刑。性騷擾罪則最高可判三年監禁。
如今,他將在鐵窗後,繼續凝視窗外的世界——只是這一次,再無那扇能窺見少女裸體的浴室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