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被指勒頸搶劫女前房東,打搶近6萬元財物,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指他帶工具預謀幹案,讓女房東蒙受長達3小時的折磨,判他坐牢5年3個月,鞭打8下。
這起事件於2022年7月30日,發生在高文李節士坊一帶的一棟私宅內。
被告是31歲的吳育勝(譯音),他面對10項包括搶劫傷人、破門行竊、以及欺騙等的控狀。
受害者是一名56歲的婦女,是被告的前房東。
被告不承認搶劫傷人指控,法庭早前對此進行12天審訊,法官於今年10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根據雙方同意的案情,被告案發當天下午1時至1時半,帶一雙手套和刀子到女房東家找她,兩人之後發生爭吵,過程中被告蓋住女房東嘴巴,用雙手掐住女房東脖子,並剪下電飯鍋的電線,用電線勒女房東脖子。
被告後來帶女房東到後港21街第202座組屋,叫女房東到提款機提出1萬元現金。由於每天提款上限只有2000元,女房東最後只能提出2000元現金。
後來,被告也將女房東的一筆5萬元轉帳到自己女友的戶頭裡。女房東的丈夫在供證時,稱是被告用妻子的手機進行轉帳手續。
法官前午下判時說,被告掐女房東的脖子好幾下,導致她的頸部和聲帶受傷。被告也搶走超過5萬元財物,當中有4萬7000元被起獲。
法官也指被告帶工具干案,顯示他預謀犯罪,且讓女房東蒙受長達3小時的折磨,認為被告罪行所造成嚴重的傷害。

被告吳育勝用電線勒女房東脖子。(示意圖)
除了搶劫傷人以及破門行竊罪名外,被告也面對8項行騙控狀,指他在2022年6月至7月間,設租房騙局,謊稱有房間出租,騙了8人共1萬零700元的定金。
被告周二下午針對3項控狀認罪。
女房東之前供證時說,被告在2021年7月與她簽約,租下一間房間。被告後來失業無法支付租金,她不願見被告無家可歸,因此將一間較小的房間以便宜價錢租給被告,還安排被告為丈夫工作,為出車禍而坐輪椅的兒子按摩,以此賺取收入。
女房東說,她把被告當成兒子對待,沒想到被告卻利用她屋裡的空房,在網上打廣告騙人租金1萬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