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賠償法》的修訂計劃已經確定,人力部將對賠償上限進行調整。在此調整中,死亡和終身殘廢的工傷賠償額上限將提高約19%,分別達到26萬9000元和34萬6000元。醫藥費賠償額上限也將上調17%,達到5萬3000元。
人力部在周四(2月8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這一旨在強化雇員保護的調整將於2025年11月1日生效。根據新的規定,《工傷賠償法》將會按時根據薪金增長和醫藥費上漲進行賠償上限的審查,而上一次的調整則發生在2020年。
從2020年1月1日開始,終身殘廢和死亡的工傷賠償額上限增加了10%,分別為28萬9000元和22萬5000元;醫藥費賠償上限也上漲了25%,達到4萬5000元。
聲明中強調,《工傷賠償法》的目標是保護所有雇員,確保他們在因公受傷或染病時能夠以高效而低成本的方式提出賠償申請,而無需進行民事訴訟。這一機制設定了賠償上限,以確保僱主免受巨額索賠的影響,無論責任方是誰。
政府國會人力委員會主席、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朱倍慶表示:「《工傷賠償法》是工人的重要保障。必須定期更新,以確保在不幸事件發生時,他們的家庭和未來都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然而,最好的支持始終是創建更安全的工作環境,我鼓勵僱主和工人們繼續改善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