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秘書長畢丹星。(圖:CNA)
據了解,共有20多名工人黨幹部聯名致信,要求工人黨在明年2月份召開特別幹部會議。此外,該黨中央執行委員會(CEC)將於明年1月2日召開中委會會議。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了解,有20多名工人黨幹部聯名致信,要求該黨在明年2月召開特別幹部會議,相信畢丹星作為黨秘書長的地位可能成為討論的議題之一。
工人黨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召開特別幹部大會的請求已經被提出,黨主席林瑞蓮已向黨員幹部確認收到這項請求,中央執行委員會(CEC)將跟進有關請求。
根據該黨的黨章第14(2)條文規定,黨主席、中央執行委員會,或10%的黨幹部成員或至少20名黨幹部成員(以較高者為準),均可在任何時候,為特定目的召開特別幹部大會。
幹部成員是指有投票權的黨員。早前有報道指,工人黨約有100名幹部成員,這意味著聯名致信的人數達到了該黨章程規定的門檻。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也從黨內人士了解到,該黨中央執行委員會(CEC)將於明年1月2日召開內部會議。
中央執委會成員通常在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在芽籠總部會面。因此相信這次會議屬於非例行會議。
由於該黨黨章禁止在未經授權情況下接受媒體訪問,因此受訪者保持匿名。
有前幹部成員說,如此重大的事件肯定需要召開黨中委會會議。
一名前幹部成員表示,就如貝理安事件的處理方式,很可能的情況是,黨主席或足夠多的中央執委會成員會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畢丹星案件。」
雖然黨內已啟動內部程序,該程序可能採取幾種形式進行。
前幹部成員也說,黨中央執委會可能會迅速進行表決。
另一種可能則是成立紀律委員會或類似的委員會。這位前幹部成員認為,這種方式可以聽取黨員的反饋並允許採取更深入、更謹慎和更周全的處理方式。
而黨內紀律程序是由前秘書長劉程強制定的,以鞏固中央執委會作為黨內的最高權威的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