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即使只是充當錢騾,也可能面臨嚴重刑罰。(聯合早報示意圖)
作者 李國豪
勿以惡小而為之。
這句千古名言,用來警醒為了賺快錢,寧可給詐騙集團當錢騾的人,再適合不過。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冒充武裝部隊下單詐騙事件」中,涉案錢騾的下場,便是當頭棒喝。
一名來自斯里蘭卡的外籍女學生拉扎蒂(22歲),為了1100新元酬勞「出賣」自己的銀行戶頭,其戶頭被詐騙團伙用來接收高達1萬6000新元的行騙贓款,導致她捲入「武裝部隊詐騙案」,(10月1日)被判監禁3個月又2周,以及罰款1100新元。
9月初,29歲的新加坡女子西蒂阿米娜,則因以每月5000新元酬勞出借銀行戶頭,惹上牢獄之災。
她名下的兩個銀行戶頭在兩周內收取了近16萬新元來源不明款項,其中一部分被查出源自一名70歲愛情騙局受害者。
她事後依照借用其戶頭的陌生人指示,把款項換成加密貨幣。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五個月又兩周。
除了銀行戶頭,新加坡電話號碼也是在不法分子眼中炙手可熱的「商品」。
早前,新加坡一名19歲少年涉嫌招募他人,並利用他人的個人資料購買手機電話卡(SIM card),以供詐騙團伙用來撥打詐騙電話,因而遭控上法庭。

近來,一連串「冒充武裝部隊下單詐騙事件」引起社會警覺。(聯合早報)
修法「確保」錢騾坐牢
為加強打擊錢騾,新加坡相關法律,包括《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濫用電腦法令》已經修訂,並於2024年2月生效。
修法後,新設的罪名劍指錢騾,包括:
魯莽洗錢、疏忽洗錢、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以及交出Singpass資料、獲取他人Singpass資料以用於犯罪。
判刑諮詢團去年8月也發布指導原則,建議將銀行或Singpass戶頭借給詐騙分子使用的錢騾,應被判處入獄至少半年,以儆效尤。
新加坡警察部隊今年4月曾指出,去年8月至今年3月間,共有230名錢騾在上述指導原則下面控。
在此期間被起訴的成年罪犯皆被判處至少六個月監禁,未滿21歲者則被送往接受改造訓練。

詐騙案中充當錢騾者,將面臨嚴峻的法律刑罰。(新加坡警察部隊)
新加坡政府還計劃進一步推出新限制措施,使錢騾除了遭受法律刑罰,生活中也要面臨極大不便。
從10月起,政府將分階段出台限制措施。
首階段,某人若因錢騾相關罪行遭當局警告、起訴、定罪或調查,將被限制使用可用來轉移贓款的網絡銀行、支付系統如PayNow、銀行卡交易及提款機服務等。
未來當局還將進一步限制錢騾使用Singpass戶頭註冊開通銀行戶頭等高風險服務。
當局會根據錢騾造成的風險,決定具體實施的限制範圍及時限,同時也會兼顧錢騾基本的金融及通信需求。
官方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將近15%把名下電話號碼賣給詐騙團伙的用戶,是有前科的錢騾,涉及電話線超過1萬1000條。
部分錢騾即使已被當局調查,卻仍明目張胆繼續申請新電話線轉賣給不法分子。
據分析,由於新加坡人的防詐意識已有提升,對境外來電的警覺性較高,犯罪團伙轉而把目光投向新加坡電話號碼,向欲賺快錢的公眾購買號碼。
這些新加坡電話號碼也可用來註冊社交媒體帳號,接觸潛在受害者。
錢騾提供的新加坡銀行戶頭,則可被用來在不同銀行間轉移贓款,並將贓款匯出國外,增加當局追查的難度。

國人對境外電話保持高度警覺,但對新加坡號碼,卻可能掉以輕心。(聯合早報示意圖)
從相關新聞報道來看,不少涉及錢騾案件的嫌犯,都是年輕人乃至未成年者。
這個群體涉世未深,缺乏相關知識,或許並未意識到出借銀行戶頭、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源,將帶來嚴重後果。
但執法當局的雷厲風行已清楚表明,即使是沒有直接涉入詐騙過程的錢騾,也得為自己一時的貪念付出代價。
在警方最新一波的打擊行動中,共有15名介於18歲至35歲涉嫌在各類詐騙案充當錢騾的男女被逮捕歸案。
根據警方文告,這15名錢騾將在(10月1日)至周五(10月3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2024年的詐騙總損失金額創下新高,較前年激增七成至11億1240萬新元,不少受害者在詐騙案中痛失血汗錢。
想賺快錢的人,可別為了一時的蠅頭小利,間接毀掉了其他人的人生,也賠上了自己的青春與前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