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至30日,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與七個警察陸地分區聯合開展為期兩周的專項行動,共抓獲41名女性和102名男性,年齡介於16至79歲之間,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身份包括詐騙分子或「洗錢馬仔」。警方相信,這些人涉及超過400起詐騙案件,主要涵蓋電商欺詐、冒充好友、虛假招聘、假冒政府官員、投資騙局和租房詐騙等類型,受害者累計損失超過382萬美元。
目前,這些人員正接受關於詐騙、洗錢或無證提供支付服務等指控的調查。根據1871年《刑法》第420條,詐騙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並處罰款;根據1992年《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非法收益)法》,洗錢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五十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而依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未經許可在新加坡經營任何形式的支付業務,最高可處十二萬五千新元罰款、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分子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六下、最多二十四下的鞭刑強制處罰;而協助詐騙的「洗錢馬仔」——例如通過清洗贓款、提供SIM卡或泄露Singpass帳戶信息的人士——將面臨最高十二下的酌情鞭刑。相關罪名涵蓋《反腐敗、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非法收益)法》中的部分洗錢行為、《計算機濫用法》中涉及Singpass的違法行為,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中有關SIM卡的違法情形。
警方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的行為持零容忍態度,所有違法者都將依法嚴懲。為避免無意中成為犯罪幫凶,請公眾切勿將個人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借予他人使用,一旦這些工具被用於犯罪,您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需了解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如有任何相關線索,請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在線提交信息至www.police.gov.sg/i-witness。所有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31日 下午1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