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拒付24新元車費,女子掌摑73歲司機被判監兩周
一場因24新元計程車費引發的糾紛,最終以一名36歲新加坡女性被判處監禁兩周告終——她因掌摑一位73歲的計程車司機,而被法院定罪。
據Channel NewsAsia(CNA)2月19日報道,這名女子名為Shalini Devarajan,被裁定犯有「故意造成傷害」罪。法庭獲悉,在整個事件中,司機始終保持著冷靜與專業。
事情發生在2025年11月11日下午。一名男子為Shalini攔下一輛計程車,她獨自上車後,被送往義順22街260座。途中,她神情恍惚、疑似醉酒,幾乎全程昏睡。
抵達目的地的遮雨棚時,司機喚醒她並告知車費為24新元。Shalini稱自己身上無現金,也無法電子支付,隨後打電話給他人,聲稱需要上樓取錢。
司機為確保她會回來付款,建議她留下手機作為擔保,但她拒絕。於是司機提議陪同她上樓,她再次拒絕,並要求司機直接帶她去警局。
前往義順鄰里警察中心的路上,Shalini不斷斥責司機,並多次拍攝他的臉和車輛。而司機始終沉默以對。
抵達警局入口處,兩人下車。下午4時20分左右,Shalini突然一巴掌扇在司機左臉頰上。事後,司機因疼痛就醫,並獲得一天病假。那24新元車費,她從未支付。當天,警方即將其逮捕。
檢方在庭上指出,司機全程克製冷靜,未有任何挑釁行為。副總檢察長強調,計程車司機屬於高風險職業群體,理應獲得社會尊重與保護。
檢方同時要求Shalini賠償受害者約172新元的醫療費用,但她堅稱「身無分文」。法官考慮到她的經濟狀況,最終未判令賠償。
在求情環節,Shalini辯稱事發後才發現口袋裡其實有一張50新元鈔票;她還表示缺乏家庭支持,無法聯繫到原本求助的朋友。儘管此前曾提及想找兼職工作,但她稱因個人問題未能落實。
根據新加坡法律,「故意造成傷害」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本案雖僅涉及24新元車費與一記耳光,卻引發社會對服務行業工作者待遇的深刻反思。
在這起事件中,司機僅是遵從乘客要求前往警局,未激化矛盾。法院的判決向公眾傳遞明確信號:任何支付糾紛,都不能成為暴力行為的藉口。
Shalini本可能面臨更重刑罰,但法院最終判處兩周監禁——劃清了「車費爭議」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