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騎著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圖:CNA/Gaya Chandramohan)
個人行動輔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簡稱PMA)新規將從6月1日起生效,只有持有醫療證明者才能使用。但部分使用者表示,儘管可能面對執法行動,他們仍會繼續使用不符合收緊規定的工具。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記者在義順觀察報道,一些使用者還未取得醫療證明,也沒有計劃申請。另外還有一些使用者的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尺寸超出新規定。
一對60多歲的夫妻騎著一輛大型的個人行動輔助車,長度看似超過規定。儘管夫妻兩人都未滿70歲,但並沒有取得使用個人行動輔助車的醫療證明,也沒有計劃申請。婦女說,知道即將實施的限制,但也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
「我們沒有騎得太快,而且就住在附近,通常我們這樣做是沒問題的。」
另一對年長夫婦也騎著一輛大型的個人行動輔助車。已經年滿70歲的丈夫說,每小時六公里的時速限制和只能單人使用的規定過於嚴格。
「我不同意。我想載我的妻子,也想載我的孫女,一直以來都沒有問題。」

零售商售賣的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圖:CNA/Justin Ong)
陸路交通管理局從6月起實施新規定
根據新條例,所有在人行道上或騎行道上行駛的個人行動輔助車,必須符合規定,尺寸不能超過1.2米長、0.7米寬和1.5米高,而包括使用者在內的總重量也不得超過300公斤。
70歲及以上的使用者能獲得豁免,無需醫療證明。
所有電動個人行動輔助車的時速限制,也將從每小時十公里下調到每小時六公里。
部分使用者遵守新規 但也有所擔憂
受訪送餐員Joseph表示,為符合新規定,在上個月以1300元購買一輛個人行動輔助工具。48歲的Joseph因為中風後行動不便,已經取得醫療證明。
不過,他對新限定的時速感到擔心。他說,以每小時十公里行駛,他一天最多可完成25份送餐。一旦降到每小時六公里,估計一天只能完成16份工作。
「我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才能維持收入。」
另一名送餐員同樣擔心時速限制會影響收入,並考慮發展居家餐飲生意,補貼收入。
「每小時六公里對我們來說真的很難謀生。」
陸路交通管理局表示,已經同零售商和業界人士接觸,讓他們熟悉相關要求。當局也說,自2024年3月公布規定以來,零售商已有超過兩年的時間調整庫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