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Gary Huang Kunjie。(圖:CNA/Ooi Boon Keong)
一名41歲男子從2018年至2022年連續五年,以及2025年,都曾因偷拍女子裙底被判監禁,但出獄後仍屢教不改,今年5月至6月期間再次偷拍約20名女子,包括在義順商場自動扶梯上偷拍一名女子裙底。
控方要求判監22周至25周,但法官認為被告多次重犯,甚至質疑控方為何沒有要求鞭刑或改造性監禁,因此判處比控方要求更長的28周監禁。
被告以工作壓力及心理健康問題求情,法官雖然接受他會努力改過,但警告這是最後一次機會,如果日後再犯,應考慮判處鞭刑。
本地一名男子多年來屢次因偷拍女子裙底被判坐牢,最近一次出獄後卻還是再度犯案,短短兩個月內偷拍約20名女子,法官再度判他坐牢之餘警告他如果再犯,可能面對鞭刑。
亞洲新聞台CNA報道,41歲的被告Gary Huang Kunjie上周五(23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偷窺罪,被判坐牢28周,這比控方促判的22周到25周還要長。
義順納福城電動扶梯偷拍裙底
根據案情,今年6月20日,被告下班回家途中,在義順納福城(Northpoint City)購物商場看到一名他覺得有吸引力的女子,於是尾隨她走上電動扶梯。之後趁女子不注意,把手機伸到她的裙底偷拍,隨後觀看視頻滿足個人性慾,再把視頻刪除。
被告也承認,今年5月至6月期間,他平均每周偷拍約兩次,涉及約20名不同女子。
他每次偷拍後,都會觀看有關視頻滿足性慾,然後刪除,因此警方無法起回任何偷拍影像。
今年7月8日,警方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人員在卡迪地鐵站展開行動時扣留被告,隨後對他展開調查。
法庭文件沒有說明警方當時為何扣留他。
2018年起多次因偷拍裙底坐牢
資料顯示,被告從2018年至2022年連續五年,以及2025年,都曾因類似偷拍罪行被定罪判監,其中一次刑期超過60周。不過,多次入獄仍未能阻止他繼續犯案,剛出獄不久又再重蹈覆轍。
控方要求判監22周至25周,但法官認為,被告是重犯,也已承認在兩個月內頻繁偷拍女子,控方建議的刑期明顯偏輕,質疑控方為何沒有要求鞭刑或改造性監禁。
改造性監禁是針對屢次犯罪者的長期監禁刑罰,刑期介於五年至14年。
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親自求情稱難以維持穩定工作,壓力大,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他說,自己無法妥善管理心理健康,容易受到壓力影響。雖然他目前仍在尋求精神科治療,但依然無法應付現有工作的壓力。
被告在庭上幾乎落淚,並表示後悔沒有好好照顧年邁的父母。
法官:這是最後一次機會 再犯應考慮鞭刑
法官對被告可能再次犯案表示擔憂,但接受他會努力改過自新。
法官強調,這將是被告最後一次機會,如果日後再次犯下同類罪行,法庭應考慮判處鞭刑。
法官最終判處被告坐牢28周,比控方要求的最高25周多出三周。
偷窺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