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24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使用危險武器故意造成嚴重傷害的案件。
2024年12月24日凌晨3時40分,警方接獲通報,指一名25歲男子在大巴窯路一帶遭一名24歲男子持刀襲擊。該名25歲男子身受割傷,隨後清醒被送往醫院治療。初步調查顯示,兩名男子彼此相識,此前曾有糾紛。襲擊發生後,24歲男子隨即逃離現場。
經深入的實地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及警方攝影機的畫面,中央警區警員成功鎖定24歲男子的身份,並於同日在凱特巷的一處住家單位將其逮捕。
在逮捕該名24歲男子的同時,警方也逮捕了一名19歲的女子,她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文,即窩藏罪犯。該名24歲男子將於2024年12月26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依據《刑法》第326條文,使用危險武器故意造成嚴重傷害。一旦罪名成立,可判處終身監禁,或最長15年監禁,並處罰款或鞭刑。
警方強調,對於此類公然暴力行為,警方將不遺餘力追查到底,並依法採取堅決行動。警方也提醒公眾,除非出於合法目的,否則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或列管武器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判監五年及至少六下鞭刑。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25日 晚上6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