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同法國的法律互援協定4月1日生效

示意圖。(圖:iStock)
我國同法國簽署的法律互援協定今天(4月1日)生效。
律政部發表文告說,協定為雙方提出刑事法律援助請求提供框架,確保兩國能更有效地合作預防及打擊犯罪。協定涵蓋取證、搜查和扣押等事項。
我國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2020年7月同法國司法部長埃里克·迪蓬通過視訊方式簽署協定。
目前,雙方已完成所需的程序。協定生效後,將是我國自2005年以來的首個法律互援協定。
示意圖。(圖:iStock)
我國同法國簽署的法律互援協定今天(4月1日)生效。
律政部發表文告說,協定為雙方提出刑事法律援助請求提供框架,確保兩國能更有效地合作預防及打擊犯罪。協定涵蓋取證、搜查和扣押等事項。
我國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2020年7月同法國司法部長埃里克·迪蓬通過視訊方式簽署協定。
目前,雙方已完成所需的程序。協定生效後,將是我國自2005年以來的首個法律互援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