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6年8月29日在法庭起訴一名32歲的印尼男子,該男子因在樟宜機場攜帶攻擊性武器而被控。
2026年8月27日下午1點10分左右,警方接到警報,稱在4號航站樓離境集中安檢區發現一名男性乘客將刀具藏在自己的高幫鞋中。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將一把全長19.5厘米、刀刃長12厘米的刀藏在襪子裡。這把刀被多層塑料袋包裹並用膠帶密封。在經過X光安檢通道前,該男子被要求脫鞋,一名操作X光機的Certis Cisco航空安檢人員在右腳鞋中檢測到可疑銳利物體,從而發現了這把刀。隨後,該男子被帶至搜查室,警方在其鞋中搜出了一把帶有刀鞘的刀具。
該男子將根據《1958年腐蝕性及爆炸性物質與攻擊性武器法》第6條,被指控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該罪行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且不少於六次鞭刑。
警方對任何試圖將攻擊性武器帶入公共場所的行為持嚴肅態度。警方提醒旅客,凡被發現無合法目的持有攻擊性武器的人員,將依法受到嚴厲處置。
附件
沒收物品照片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8月28日 晚上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