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Koh Wan Ting)
16歲本地少年昨天(9日)在法庭承認四項罪名,包括在一起強姦案中為施暴者把風、偷拍同學私密視頻及蓄意傷人等罪行。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名新加坡籍少年承認教唆強姦、蓄意傷人、偷窺及偷竊四項罪名。由於涉案未成年被告受法庭禁言令保護(gag order),其身份不得公開。
另外被告還有四項相關罪狀,檢察官將在量刑時一併考慮。
檢方指出,被告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及頻繁程度尤其令人不安,日前已申請對其進行改造訓練評估。
醉酒少女遭侵害 被告全程把風
2023年9月1日,被告與另一名16歲少年(法庭文件中稱之為「B2」)及B2的13歲女友(法庭文件中稱之為「V1」),和其他友人在武吉巴督山景坊附近遊樂場飲酒。
V1飲用兩瓶半的韓國燒酒後醉酒嘔吐,被三名女友人送至附近停車場樓梯間更換骯髒的短褲。三名女友人後來在B2的指示下離開現場,現場最終僅剩B2、被告及一名15歲少年留在停車場陪伴醉酒女孩。
後來,被告受命在停車場把風,至於B2與15歲少年則對意識不清的V1實施了性侵與強姦。
隨後,一名路人告訴被告,警方正在趕來,被告立即通知了正在作案的兩名少年。他們匆忙為女孩穿上短褲後逃逸,但警方成功攔截了15歲少年。該少年謊稱自己僅是路過,與醉酒女孩素不相識。
警方指令該少年聯繫被告及B2返回現場。B2雖返回卻否認認識受害者;被告則因從少年收容所逃逸而不願暴露行蹤,並未返回。
檢方稱,警方當時未逮捕15歲少年或受害人男友。
後來被告主動向少年收容所心理治療師坦誠,曾在兩名同伴強姦受害人時幫忙把風,治療師事後報案。
在學校蓄意傷人
被告還涉及一起校園暴力事件。今年1月9日上午,一名12歲少年在學校食堂遭兩名13歲與14歲少年圍堵。兩人質詢受害者是否曾舉報他們及被告吸食電子煙。
受害者保持沉默未予回應,但注意到其中一人正在發送簡訊。不久被告抵達食堂,他在多次挑釁受害者打一架並遭拒後,動手掌摑對方臉頰。13歲少年隨即揮拳擊打受害者面部。
三名施暴者短暫離開後再度返回,被告又一次掌摑受害者,14歲少年也打了對方臉頰。上課鈴響後眾人前往禮堂途中,被告又向受害者面部揮拳重擊。
受害者未就醫治療,其父事後向警方報案。
公然拍同學私密處
今年3月11日,與被告同校的18歲馬來西亞籍男生因腹瀉前往食堂廁所。該男生因弄髒褲子,發簡訊向老師求助獲取更換短褲。
等候期間,該男生因無法忍受異味未關閉隔間門。當時在食堂的被告察覺動靜後進入廁所,目睹該男生未穿褲子、私處暴露的畫面,他隨即取出手機錄製視頻。
當受害者詢問是否錄像時,被告否認,他事後將視頻發送給友人並刪除記錄。
受害者更換衣物後向學校輔導員報告此事,校方工作人員隨後報警處理。
被告的案件將延後至11月開審。
根據法律,教唆強姦14歲以下未成年人一旦罪成,可判處8至20年監禁及至少12下鞭刑。偷窺罪一旦罪成,最高可面臨兩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是任何組合的刑罰。蓄意傷人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處三年監禁或最高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若受害者未滿14歲,最高刑罰或將加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