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根据一项由近期高等法院裁决促成的拟议法律变更,对于被判定犯有诈骗及协助诈骗罪的年轻罪犯,强制改造或监禁应成为默认的量刑选项。
新加坡内政部(MHA)于周二(11月3日)在议会提交了《量刑(诈骗)法案》进行一读。
内政部在周二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该法案明确并重申了议会的意图,即对于在犯罪时年龄在21岁或以下的此类罪犯,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应将强制改造或监禁作为首选且默认的量刑方案。
拟议的法律变更将适用于在法律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实施诈骗或协助诈骗行为的罪犯。
内政部表示:“如果不采取威慑手段,新加坡的诈骗情况和青少年犯罪状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
此前,高等法院在9月10日公布的判决中认为,对于犯有协助诈骗罪的年轻罪犯,强制改造或监禁不应作为默认判决。
该判决涉及 Mohamed Erzan Taib Zohri 及其他六人的上诉,他们均参与了与诈骗相关的犯罪,例如移交银行账户或 Singpass 凭据,随后这些信息被用于实施诈骗。
法院允许了其中四起案件的上诉,并对其判处缓刑和社区矫正,而驳回了其余三起上诉。在七名罪犯中,有六人年龄在21岁以下。
内政部在周二表示,议会意识到了诈骗情况的严重性、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以及迅速且果断地威慑诈骗及协助诈骗行为的必要性。
内政部称:“由于这些犯罪行为的影响极其严重,议会的意图是(且一直是)必须威慑诈骗和协助诈骗行为。在考虑对此类犯罪施加任何判决时,法院应将强制改造或监禁视为首选和默认选项。”
资深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在10月6日告诉议会,政府将提交新立法,以强化对所有诈骗者及协助诈骗者量刑时的威慑手段。
他补充说,高等法院将“康复”作为首要量刑考虑的逻辑,“与量刑指南中建议监禁或强制改造的方法相矛盾”。
他指出,虽然法院倾向于对青少年罪犯采取康复性判决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必须考虑此类犯罪带来的更广泛后果,包括巨额的经济损失以及“此类诈骗带来的全部人性代价”。
尚穆根先生(同时担任国家安全协调部长和内政部长)表示:“我们尊重法院的观点。”
2025年,警方调查了1000多名与诈骗报告相关的青少年。犯有欺诈及相关罪行的青少年人数增加了37%,从2024年的814人增加到2025年的1114人。
内政部指出,犯有欺诈及相关罪行的青少年大多在诈骗案中充当“钱骡”(资金转移中介)。
为了威慑钱骡协助诈骗,内政部近年来推出了多项措施。
自2023年以来,议会已通过五项旨在加强新加坡反诈骗法律的法案。
其中包括针对钱骡以及提供 Singpass 凭据、SIM 卡或在线账户以协助诈骗的人员设立的罪名。
2025年11月,议会还通过了立法,规定对诈骗者和某些诈骗团伙成员强制执行6至24次鞭刑,而对诈骗钱骡则可酌情判处最高12次鞭刑。
内政部表示,诈骗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必须传递一个“强有力的威慑信号”。
“该法案强化了一个信息:诈骗者和协助诈骗的人通常应面临具有威慑力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