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8月29日至9月6日期間,新加坡警方聯合多個執法部門,在全島範圍內的酒吧、KTV等公共娛樂場所展開了一系列突擊行動,共查獲26人涉及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為,並當場對其中人員開出罰單。另有一名23歲男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逮捕。
此次為期一周的聯合執法行動,由各陸路警區及刑事偵查局主導,中央肅毒局(CNB)和衛生科學局(HSA)派員協同支援。
超過160名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CNB及HSA的執法人員參與行動,對全島69家娛樂場所的500多人進行了檢查。此次行動是政府多部門協同打擊電子煙問題的持續舉措之一。
此次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
共查獲26名年齡介於17至44歲之間的違法人員,繳獲超過30支電子煙及配件。所有人員均因持有電子煙違反《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被當場處以罰款;
一名23歲男子在某娛樂場所因涉嫌吸毒,被依據《1973年濫用毒品法令》逮捕。
HSA合規與執法集群助理主任張潔儀女士表示:「衛生科學局將繼續在酒吧、KTV等重點區域加強執法力度,與警方及肅毒局緊密合作,共同應對電子煙問題。我們想向所有使用者傳遞一個明確信息——立即停止使用電子煙。從9月1日起,執法力度已加強,違規者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包括強制接受康復治療。」
處罰措施
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的強化執法機制規定,凡被發現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煙者,將面臨更高處罰。第二次違規者須接受康復治療;未完成康複課程者將被提起公訴。第三次及以上違規者,將依《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被控上法庭,最高可被處以2,000新元罰款。
此外,自2025年9月1日起,依託咪酯已被列為《1973年濫用毒品法令》下的C類受管製藥物。首次濫用者將面臨最高六個月的強制康復治療;第二次違規者將被CNB逮捕並接受尿檢,同時須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強制監管,包括藥物檢測與康復治療。未完成康複課程者將被提起公訴。第三次違規且年滿16歲者,將被送入戒毒中心(DRC)接受治療與康復,之後還需接受為期12個月的藥物檢測與監管;未滿16歲者則須在社區接受為期12個月的強制監管。
依託咪酯電子煙的進口、銷售及分銷者亦將面臨更嚴厲處罰。進口者最高可被判20年監禁及15下鞭刑;銷售及分銷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監禁及5下鞭刑。
新加坡警察部隊
衛生科學局
2025年9月11日 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