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見4個月大寶寶不停大哭,印尼女傭一氣之下握寶寶的手,連續往寶寶臉上拳打,罪行被在看房間監控器的母親目睹,當場報警捉人。
印尼籍被告英達(譯音,29歲)案發時是名女傭,她面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前天被判處坐牢半年。
受害者是一名4個月大女嬰,她是被告僱主的女兒。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事發地點。
案情顯示,事件發生在2025年6月2日下午3時半,被告當時在僱主家僅工作兩周,職責包括照顧受害者。
被告案發時抱著受害者,但受害者一直在被告懷裡大哭。被告為此感到心煩,於是握著受害女寶寶的右手,往受害者臉部揮拳。
屋裡當時只有受害女寶寶的公公和婆婆,受害者的母親當時通過房裡的嬰兒監視器看見被告對受害者動粗。
被告看見攝像鏡頭正在對著她時,立即將受害者抱走。受害者母親匆忙回家並報警,趕到現場的救護人員並沒有發現受害者身上有傷痕。
被告在同日被警方逮捕。

女傭虐待4個月大女寶寶,被判入獄半年。(示意圖)
稱案發前一天晚寶寶沒睡
被告稱案發前一天晚上寶寶一直沒睡,這影響了她的休息時間。
律師透露,被告在案發時已在本地工作6年,案發當天她已儘量安撫寶寶,但還是無效。被告因精疲力盡且在無助下犯罪,並稱這起事件改變了被告的命運,被告意識到她將被遣送回國。
律師代她求情時說,被告不會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指寶寶被虐後無法向他人求助或申訴,屬非常脆弱的受害者。
控方指出,受害女寶寶僅4個月大,完全沒有防衛的能力,被告卻多次抓寶寶的手用力拳打寶寶臉部。
若監視器沒有拍到被告施暴,她的罪行就不會被揭發,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7至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