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新加坡一屋主買了新組屋8年,原封不動在網上出售引發熱議!
畢竟新房從建屋局交到房東手裡後,房東是不是真正在住,真正住了多久,建屋局想查難度還是很大的。儘管如此,新加坡建屋局也絕對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6年來
新加坡有53個屋主因買房後不住被罰
根據建屋局的發言人透露,為了確保沒出現非法出租組屋等違規行為,當局每個月都會進行約500次抽查,會毫不猶豫地對任何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從2017年到2022年11月,一共有53名組屋屋主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自己根本沒有親自入住組屋單位,被建屋局罰。其中有21個單位被強制收回,其他的屋主被書面警告或罰款。

前不久,網上驚現一套組屋「毛坯房」,這套位於義順的5房單位,2014年完工的,距今已經8年,但是看圖片,當時交房什麼樣,現在什麼樣。房東完全沒在裡面住過。

這套違規銷售的轉售組屋,在網上引發熱議。對此,建屋局也表示注意到有空置的預購組屋在公開市場上售賣,建屋局已經開始展開調查了。
另外,如果建屋局收到涉及違規的舉報,會徹底調查,建屋局會毫不猶豫地對任何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規定,購屋者在向建屋局購買組屋單位後,須在滿足五年的最低居住年限後才可以轉售,黃金地段的組屋則須住滿十年。
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無論是直接向建屋局或通過轉售市場購買,屋主不能出售、出租整個單位,也不能投資私宅。
如果違例,除了可能面對最高5萬新元罰款或書面警告。被收回的單位將被列為剩餘組屋,開放給其他購房者申請。

屋主離婚或去世
特殊情況會酌情處理
建屋局的執法過程並不是完全沒有人情味的,一般在組屋轉售過程中,建屋局接到轉售申請會派人上門查看,如果發現有無人居住的痕跡就會深入調查。
不過總會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屋主在未住滿最低居住年限就出現財務困難,離婚或者屋主過世。這些個別情況,建屋局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批准轉售申請。
另外,建屋局提醒,房屋經紀有責任確保售屋廣告內容準確真實及合法,包括勸告顧客不可違法,也不可刊登虛假或具誤導性廣告。
房屋經紀若違反房地產代理理事會道德規範和專業行為守則,可面對紀律處分。

總結
嚴格執法,不給人鑽空子的機會,但是又有人情味,特殊情況會特殊處理。這就是新加坡建屋局的執法態度。現在大家知道為什麼新加坡 的組屋制度真的能做到公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