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2027年1月起,新加坡內政團隊(Home Team)將利用全新的電子道路收費(ERP 2)系統數據,用於預防、偵測和偵破犯罪活動。
內政部政務部長吳佩明(Goh Pei Ming)在周二(11月3日)的國會會議上宣布了這一消息。
他補充道,內政團隊旗下的機構已獲得法律授權,可以從包括傳感器在內的各種渠道獲取信息。

相關數據的處理將遵循與內政團隊獲取的其他信息相同的法律和數據治理保障措施。
此次公告是在國會議員就當局如何訪問通過ERP 2收集的車輛位置數據,以及此類信息的保留期限提出質疑後做出的回應。
LTA可為執法目的檢索車輛位置數據
交通部政務部長孫雪玲(Sun Xueling)表示,ERP 2的設計初衷主要是為了道路收費。
然而,它也支持其他與駕駛相關的功能,包括執法。
當車輛數據傳輸到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後端系統用於交通管理和規劃時,個人車輛數據會被匯總並匿名化處理。

當需要為了執法目的識別特定車輛時,LTA可以從其傳感器和系統中檢索位置數據。
孫雪玲女士表示,LTA已經利用這一能力打擊嚴重違法行為,包括非法跨境計程車服務以及偵測已註銷的車輛。
她補充說,ERP 2數據將像其他政府數據一樣,受現有法定責任的約束。例如,根據《刑事訴訟法》,警方可以要求提供數據用於刑事調查。
ERP 2數據可協助偵測註銷車輛及非尖峰時段違規
在回答國會議員丁佩玲(Tin Pei Ling)的補充提問時,孫雪玲解釋說,目前在現有ERP系統下執行的一些執法項目將在ERP 2中繼續開展。
其中包括:
已註銷的車輛
在允許時間之外行駛的非尖峰時段車輛(Off-peak cars)
不應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如處於停駛或保留計劃中的車輛)
「當需要為了執法目的識別特定車輛時,LTA能夠從傳感器和系統中檢索位置數據。LTA此前已將此用於打擊嚴重違法行為,」她說道。
丁議員還詢問了保護數據的保障措施,以及居民是否可以請求視頻或照片證據來對指控的違規行為提出申訴。
孫雪玲表示,車載單元(OBU)在設計時採用了高水平的安全性和加密技術,並符合國際技術標準和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的規定。

存儲在OBU中的數據無法被駕駛員直接訪問。設備傳輸的任何數據僅限政府訪問,並存儲在安全環境中。
警方僅在必要時保留數據
國會議員Jackson Lam詢問是否會有獨立監督、審計追蹤以及對特定車輛數據保留期限的限制。
對此,吳佩明表示,警方僅在實現獲取數據目的所需的時間內保留數據。
對於用於刑事調查或法庭訴訟的數據,警方將根據完成調查或訴訟的需要保留相應時長。
他補充說,內政團隊機構長期以來一直獲准根據法律從可用來源獲取信息。

他引用了內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在2016年的一份聲明,其中提到內政團隊將利用可用的調查和情報工具,並更好地利用數據,包括來自ERP系統的信息。
「內政團隊預計從2027年1月起使用ERP 2數據來預防、偵測和威懾犯罪,並偵破案件,」他表示。
「與內政團隊獲取的其他數據一樣,ERP 2數據的訪問和使用也將受到保障措施的約束。」
未來可能考慮按距離計費
另外,丁議員詢問在ERP 2的未來階段是否會引入按距離計費的收費方式。
孫雪玲表示,這一想法確實將在後續階段予以考慮。目前基於衛星的ERP 2系統計劃中並不包含按距離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