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孫雪玲周二(11月3日)在國會表示,當局可以通過全新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ERP 2),從傳感器和系統中調取車輛位置數據,用於執法目的。
孫部長指出,與現有的ERP系統一樣,ERP 2的主要設計目的是為了道路收費,但它也支持其他與駕駛相關的功能,包括法律法規的執行。
她補充說,在將個人車輛數據傳輸到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後端系統用於交通規劃和管理時,數據會被匯總並進行匿名化處理。
「然而,當執法需要識別特定車輛時,LTA能夠從傳感器和系統中檢索位置數據,」她表示,並透露LTA已經將此功能用於打擊嚴重違法行為,例如非法跨境計程車服務以及檢測已註銷的車輛。
此次回應是針對國會議員陳佩玲(Tin Pei Ling)提出的問題,詢問ERP 2與現有系統相比將如何增強執法能力。
孫部長強調,ERP 2的數據將遵守現有的法定責任。例如,根據《刑事訴訟法》,警方可以要求提供數據用於刑事調查。
對於其他授權用途,ERP 2數據的使用和共享將受適用的公共部門數據治理要求約束,並設有保障措施以確保數據保護和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
在回答陳佩玲關於該數據可用於打擊哪些其他犯罪或違法行為的補充問題時,孫部長表示,目前LTA在ERP 1下採取執法行動的部分違規行為,在ERP 2下也將同樣被採取行動。
這包括在非允許時段行駛的非尖峰時段車輛,以及使用不應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如處於停駛或保留計劃中的車輛)。
孫部長還提到,安裝在汽車上的ERP 2車載單元(OBU)中存儲的數據,駕駛員無法直接訪問。
「OBU傳輸的任何數據只能由政府訪問,並存儲在安全的環境中,」她說道。
在另一個國會問題中,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吳培明表示,內政團隊機構依法獲權從所有可用渠道獲取信息。
2016年,時任內政部長尚穆根曾在國會表示,內政團隊將利用所有可用的調查和情報工具,並更好地利用現有數據,包括來自ERP系統的數據。
「內政團隊預計從2027年1月起使用ERP 2數據,以預防、檢測和威懾犯罪,並偵破案件。與內政團隊獲取的其他數據一樣,ERP 2數據的訪問和使用將受到保障措施的約束,」他表示。
針對國會議員傑克遜·林(Jackson Lam)關於數據保障措施(包括車輛特定數據的保留時間)的補充提問,吳部長表示,警方將根據完成調查或完成法庭訴訟的需要保留數據。
吳部長重申,訪問和使用ERP 2數據將遵循與內政團隊通過《刑事訴訟法》獲取的所有其他普查和信息相同的法律和數據治理保障措施。
新加坡目前正準備取消物理ERP龍門架,在明年1月ERP 2系統正式啟動之前,新的道路標記和標誌將逐步推出。
ERP 2系統採用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技術。所有在新加坡註冊的車輛必須安裝ERP 2車載單元(OBU)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OBU將檢測車輛何時經過ERP收費區域並計算適用費用。
新的道路標記和標誌將與OBU通知相輔相成,在駕駛員進入ERP收費區域前發出提醒,提供當前的ERP收費信息,並在駕駛員通過收費區域時顯示扣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