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起,受種族融合政策(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簡稱EIP)限制,而難以售出房子的屋主可向建屋發展局尋求幫助,把單位賣回給當局。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8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部門開支預算時做出這項宣布。
在EIP組屋回購援助下,受EIP限制的合格屋主能向建屋局求助,當局會在評估後開價,屋主將有三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要將單位賣回給建屋局。
若拒絕,屋主在回購提議失效後的12個月內不能再獲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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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必須住滿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簡稱MOP)並且擁有有關單位至少十年。
屋主也需以合理的要價嘗試出售單位一段時間但仍無法售出。
而根據建屋局過往經驗,對大多數的組屋單位屋主來說,一般上六個月時間已是足夠,當然這也可能因當前市場條件而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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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EIP限制的屋主如果不符合這些標準,但面臨特殊情況,還是可以要求建屋局給予特別考量。
一旦評估屋主符合資格,建屋局會委託專業的持牌估價師來評估單位,之後向屋主提出合理的回購獻議價。這些估價師由新加坡稅務局(IRAS)頒發執照,估價師是新加坡測量師與估價師學會(SISV)的成員。
建屋局所回購的單位將會通過剩餘組屋銷售單元重新推出市場。